第4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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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旁邊。

    「幹嘛?今天是七五三(註:男孩三歲、五歲,女孩三歲、七歲時在十一月十五日舉行的祝賀儀式)嗎?還是為了剛做好的菜鳥制服?」

    因為是為工作而來,我特地整整齊齊地穿著西裝來拜訪,可他卻沒什麼好話,他又不是沒見過我穿西裝。不過,這個人一向狗嘴裡吐不出象牙,沒什麼好怕的。

    「今天我正式以楠出版社的職員身分前來,請木邊克哉老師寫稿子。」

    「我不寫。」

    間不容髮之際大概就是用來形容他現在的反應吧。一定是阿至哥哥在電話中先提到了。

    「木邊哥哥,別一句話就將我的努力都給糟蹋了嘛!」

    「是是!那我就洗耳恭聽,你好好地吹噓一番吧。」

    他伸出手,將放在桌上喝了一半的寶特瓶拿過來。明明還抽著菸,卻連茶帶煙地吞了下去。

    「我很喜歡木邊哥哥寫的所有故事。我喜歡你總是『有話要說』的故事,喜歡主角的積極樂觀,喜歡感情的細膩。我希望有機會再看到這樣的作品,所以我跟總編輯談過,終於獲得他的首肯。如果不方便寫長篇故事,登在雜誌上的短文也可以。不過如果可以的話,請你務必寫出可以發行單行本分量的新作品來,編輯部分由我負責。」

    我低下頭,衷心地懇求著。

    可是,他把煙輕飄飄地吐往天花板,說出跟剛才一樣的話。

    「我不寫。」

    「木邊哥哥!」

    「不管你是短短的一句話,或者是加上冗長說明,我的答案都是一樣。我沒這種心情,所以不寫。」

    「我知道這跟文書工作不一樣,不是說做就能做得出來的,可是你已經休息了好長一段時間,你不覺得也該寫本書了嗎?」

    「不覺得。」

    「插图」

    「可是,你不是喜歡寫東西嗎?」

    「喜歡和想工作,這兩者是不能劃上等號的。」

    「……話是這麼說沒錯啦……」

    「只要不奢侈度日,手邊的錢還夠我逍遙一陣子。而且,偶爾寫些小品文也多少可以赚一些。」

    「不行啦!要寫一些用心的東西才行。」

    他逗趣似地聳聳肩,又開始抽菸。

    「到時再說。」

    「到時是什麼時候?」

    「到時就是到時。哪,工作的事情就到此告一段落。」

    別用「哪」一個字就打發人嘛!我是為了能有機會作你的作品才選擇做這個工作的。

    我頂著有點不悅的表情,垮下了肩。

    這個人有點頑固,我可不想繼續追剿而被他賞一句「別再跟我提起這件事」。

    今天不過是正式商談的第一回合。

    我得把他肯聽我說話一事往好的方向想才行。

    「贵,我租了新的片子,要看嗎?」

    木邊哥哥宛如取悅小孩子般地提議,我就這樣順理成章地有了長時間留在這個房子裡的理由。

    「好啊。」

    我想我一定沒有發現到自己這樣的表態正說明了想留在這個人的身邊,想跟他看同一本書、看同一部電影的心態吧。

    「把領帶鬆開吧!要不要借你一件比較舒適的衣服?」

    「不用了。再怎麼說我都是社會人士啊。」

    「不想穿我的衣服嗎?」

    「你明明知道我們兩個人的尺寸不合嘛。」

    否則我怎麼會拒絕穿自己那麼喜歡的人的衣服這美妙的建議呢。

    「不過,請容我鬆開領帶吧。」

    我知道這個人有多麼地帥氣。

    我也知道當他想到新的故事內容時,眼睛會閃著多麼耀眼的光芒。

    我好想再看到他眼中那種光芒,所以才這麼拼命,然而偏偏事與願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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