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1/2)
《馀光》作者:错染落银
【文案】
这是真·兄弟文,雷的朋友们请绕道吧(远望)。
前言
[前言]
这是真·兄弟文,雷的朋友们请绕道吧(远望)。
这篇是某错在2010年8月10号突然炸出来的一截开头,当时因为种种原因所以没有接下去写。今天不小心点到,那种感觉又一下子冲上来。觉得不写不爽快,那是一种冲动吧。
某错必须承认没有写古耽的能耐。但是我太爱古耽了,所以不会放弃尝试的次数。[投石问路]会暂且停下,因为我驾驭不了那五色笔。不过,後续我有底稿在脑子里,随时有感觉了随时补上。所以大家应该会看见突然窜出头来的[投石问路],我满喜欢这篇的,不会扔掉。
那麽,接下去的楔子是第一人称,但以後连载不算是。所以雷这个的朋友们,也请自行斟酌吧。
最後的最後,照旧请大家有意见通通扔出来。唉......为什麽...为什麽我就是写不好古耽(打滚ing)
某错 於2011.5.10
楔子
那是忽然的一阵风。好像带著自己的意识般,将我的书页吹翻,啪啪作响。
刚才看到哪里,老实说我也不知道。
因为我的眼睛,全容纳著远方的那个人。什麽看书,不过是装装文艺的幌子罢了。
如果不是这样做,我根本没有机会。
三层楼高往下外加一个篮球场宽。
而这就是,我和他,最近的距离。
当别人向我问起他的时候,我也只能尽量保持镇定,说:
『对啊。他是我弟。』
一次就好。我愿意用我一生所有的好运气来换这一次。
我想轻轻搂著他,用手指耙梳他玩疯了的稻草头,就像我小时候对他做的那样。
我是你哥。但我真的爱你。
而这就是,他和我,最远的距离。
自从我发现,我竟然对著自己亲弟弟勃起的那天起。
我决定搬到学校宿舍住,无视父母不谅解的态度。
离家不过30分钟公车,没必要多增加一笔开销。
所以我去打工,不管白天黑夜。
这样就能减少他在我脑子里出现的次数。
从最多的326次降低为325次。
喔,现在一数又想起来了,那得多算一次。
这样很好。能多想他一次算我赚,少一次,我也不亏。
他跳了起来,在阳光下冲破一个制高的浪尖,小麦色的肌肉闪花了我的眼。
我开始同情那颗球。
它和我一样,被他玩弄於手掌心,却又舍不得离开,在他身边跳的欢快。
喔,这麽说我应该羡慕才对。
因为我连围绕著他转的资格都没有。
越想越气。
我决定早点回宿舍去,排队买他最爱吃的排骨便当。
他不喝附赠的养乐多。
幼稚园小班的时候,他会用肉呼呼的小手,垫著脚捧高到我面前。
满脸讨赏的说:『哥哥,不喝,哥哥喝。』
我会揉疼他团子般的脸颊,故意装作听不懂。
『不是要给我喝啊?』
一来二去逗狠了,他哇哇大哭。
那是我当时的乐趣,看他哭我心里就爽。
可是最後我还是一口气喝光。
然後半夜拉肚子。
废话,从中午让他拽著等到傍晚我放学,不坏才有鬼。
这些,都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1)前页
某错来也v 这篇文刚炸开,大家多指教吧。再次提醒,兄弟雷的亲们请自己当心啊当心。
【文案】
这是真·兄弟文,雷的朋友们请绕道吧(远望)。
前言
[前言]
这是真·兄弟文,雷的朋友们请绕道吧(远望)。
这篇是某错在2010年8月10号突然炸出来的一截开头,当时因为种种原因所以没有接下去写。今天不小心点到,那种感觉又一下子冲上来。觉得不写不爽快,那是一种冲动吧。
某错必须承认没有写古耽的能耐。但是我太爱古耽了,所以不会放弃尝试的次数。[投石问路]会暂且停下,因为我驾驭不了那五色笔。不过,後续我有底稿在脑子里,随时有感觉了随时补上。所以大家应该会看见突然窜出头来的[投石问路],我满喜欢这篇的,不会扔掉。
那麽,接下去的楔子是第一人称,但以後连载不算是。所以雷这个的朋友们,也请自行斟酌吧。
最後的最後,照旧请大家有意见通通扔出来。唉......为什麽...为什麽我就是写不好古耽(打滚ing)
某错 於2011.5.10
楔子
那是忽然的一阵风。好像带著自己的意识般,将我的书页吹翻,啪啪作响。
刚才看到哪里,老实说我也不知道。
因为我的眼睛,全容纳著远方的那个人。什麽看书,不过是装装文艺的幌子罢了。
如果不是这样做,我根本没有机会。
三层楼高往下外加一个篮球场宽。
而这就是,我和他,最近的距离。
当别人向我问起他的时候,我也只能尽量保持镇定,说:
『对啊。他是我弟。』
一次就好。我愿意用我一生所有的好运气来换这一次。
我想轻轻搂著他,用手指耙梳他玩疯了的稻草头,就像我小时候对他做的那样。
我是你哥。但我真的爱你。
而这就是,他和我,最远的距离。
自从我发现,我竟然对著自己亲弟弟勃起的那天起。
我决定搬到学校宿舍住,无视父母不谅解的态度。
离家不过30分钟公车,没必要多增加一笔开销。
所以我去打工,不管白天黑夜。
这样就能减少他在我脑子里出现的次数。
从最多的326次降低为325次。
喔,现在一数又想起来了,那得多算一次。
这样很好。能多想他一次算我赚,少一次,我也不亏。
他跳了起来,在阳光下冲破一个制高的浪尖,小麦色的肌肉闪花了我的眼。
我开始同情那颗球。
它和我一样,被他玩弄於手掌心,却又舍不得离开,在他身边跳的欢快。
喔,这麽说我应该羡慕才对。
因为我连围绕著他转的资格都没有。
越想越气。
我决定早点回宿舍去,排队买他最爱吃的排骨便当。
他不喝附赠的养乐多。
幼稚园小班的时候,他会用肉呼呼的小手,垫著脚捧高到我面前。
满脸讨赏的说:『哥哥,不喝,哥哥喝。』
我会揉疼他团子般的脸颊,故意装作听不懂。
『不是要给我喝啊?』
一来二去逗狠了,他哇哇大哭。
那是我当时的乐趣,看他哭我心里就爽。
可是最後我还是一口气喝光。
然後半夜拉肚子。
废话,从中午让他拽著等到傍晚我放学,不坏才有鬼。
这些,都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1)前页
某错来也v 这篇文刚炸开,大家多指教吧。再次提醒,兄弟雷的亲们请自己当心啊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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