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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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葡似的眼眸里闪过惊慌,还有一些不知所措,任谁见了都要生出几分怜爱,更遑论爱子如命的叶丞相。

    叶岩柏真是心疼得厉害,把宝贝儿子圈在怀抱里,安抚道:“乖宝不怕,有父亲在。”

    言罢他朝上座的男孩略一垂首,道:“殿下,犬子自幼体弱,一直养在后院不曾得见贵人,一时受惊失了礼数,还望殿下恕罪。”

    顾琛扫了眼那吓得不轻的孩子,见他玉雪无暇的脸蛋似抹了层脂粉,像尊精雕细琢的瓷娃娃,浓密的眼睫轻扇,微微撅着樱唇说不出的讨人喜欢,叶岩柏这般宠爱他,并非没有道理。

    他淡道:“无碍。”

    不待叶岩柏松了口气,顾琛却话锋一转,道:“早听闻二公子养在深闺,难得一见,到近前来,让孤仔细瞧瞧。”

    察觉到怀中的奶娃娃身躯轻颤了一下,叶丞相的心也跟着揪了起来,为难道:“殿下,犬子素来怕生……”

    “怎么,叶大人的公子就这样金贵,让孤瞧上几眼都舍不得。”

    叶岩柏连声说不敢,便凑到叶重锦耳边哄道:“阿锦,这位是太子殿下,是好人,不会为难阿锦的,阿锦过去陪他说几句话可好。”

    叶重锦活了两辈子,头一次听人用“好人”二字形容顾琛,心情甚是复杂。但眼下的情况容不得他说不,只得硬着头皮,挪动小短腿往前去,离得近些,那人身上浅淡的龙涎香萦绕在鼻,让他的脑袋越发混沌起来。

    八岁的顾琛是什么样的,他哪里记得起来。

    他初入宫时很苦,后来进了东宫过得也并不好。顾琛起初对他有几分兴趣,确切来说,像是稚童得到了漂亮的玩具,初始觉得有几分新奇,时间久了便也不稀罕了。

    宋离虽然生的极标致,但皇宫里最不缺的就是耐看的人。

    他在东宫默默无闻了许久,直到那年,大皇子派来刺客,那夜他恰好当值,替那人挡了一剑,深蓝色的内侍服染上一片腥红,他唇角流着鲜血,求顾琛给自己收尸,自此入了那人的眼,再也没走出去过。

    宋离其实怕死得很,但他别无选择,若是顾琛受伤,不论伤势深浅,他们这些伺候的人全都没有活路,这是总管大人日日念叨的话,他甚至来不及思考,身体已经做出反应。

    就算是死,也要留个全尸才好,他是这样想的。

    后来宫人们私下议论,都说他运气好,挨了一剑,却得了太子殿下的青眼,再没有比这更划算的买卖。宋离却想,若那剑没有刺偏,若那时他死了呢,世上又有谁会记得宋离这个人。

    荣华富贵也好,位极人臣也罢,不若听曲品茗,看月赏梅来的闲适自在,他这一世是要长命百岁的,顾琛,他惹不起。

    但是总有些人,既惹不起,也躲不起。

    三岁的奶娃娃不安地立在那里,黑密的眼睫微微抬起,眸中闪烁流光,很快又垂下小脑袋,用糯糯的奶音道:“太子殿下。”

    顾琛蹙起眉,这孩子瞧着和一般的孩童并无两样,只是……

    叶重锦正在思虑八岁的顾琛有何喜恶,要不要耍些手段让他厌恶自己,却忽然被钳住了手腕,那人只稍稍用力,自己便被他抱在腿上,这人年纪虽小,手臂却出奇有力。

    这番动作端的是行云流水,莫说叶重锦吓懵了,就连跪在地上请罪的叶丞相也瞪直了眼,太子也不过是半大的孩子,若是摔到他家乖宝可怎么是好!

    却听那人问:“几岁了。”

    叶重锦吞了吞口水,佯作天真地道:“三岁了。”

    顾琛顿了顿,他虽然知道这孩子该是三岁,但单看个头,再掂一掂分量,总觉得他应该更小一些才是。他道:“相府养不起你吗,怎么只有这几两肉。”

    叶丞相闻言便要替儿子解围,却被顾琛一个眼神制止住。叶重锦抿了抿唇,回道:“阿锦生病,吃药,所以不高。”

    顾琛颔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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