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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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换回来的人,我在一场又一场的穿越中,总时惦念的人,就死在这里了。他早就死在我出发的地方了。

    ……原来如此!

    我的爸爸来了。

    我爸气势汹汹,从身后抱住我,抓着我。我被他勒在怀里,知道他在喊我。

    然而我觉得很累,我没有力气与我爸打交道,我就是很累。

    我攥着这只坏了的旧表,像如攥住了我曾经触 m-o 过,又不经意放掉了的时间和机会。

    就这样,我很累,我睡着了。

    我闭着眼睛,是真的,没了感觉。

    这应该就是,我睡着了。

    第六部

    第125章 穿越回来当少帅是什么体验

    一、

    本人,曹士越,世人皆知,乃是江苏督军曹钰曹大帅的儿子。

    最近多一个字,入冬以来,报章杂志,比较喜欢写我,是江苏督军曹钰曹大帅的“疯儿子”。

    怎么疯的?说法很多。

    一说是本来就疯,我爸是大帅,我虽然没有他帅,毕竟是他唯一的亲儿子,从小到大,按照惯例来讲,当然是备受宠爱,一直宠坏。

    杂志里说我,是八岁就会打枪,会打枪就开始杀人。若说到我杀掉的人的名字,扯一张印好的犯由单,全着正反面用蝇头小楷密密麻麻写满,都写不完。

    坏,那当然是坏。动不动就举枪突突,一个不顺眼,见谁突突谁。连我未婚妻子的爷爷,也死于我手:犯了点儿事儿,连衙门都没有送,被直接突突掉了。

    这还不够疯吗?

    当然也有其他的说法,有不同这样的掌故。

    说我会疯是因为迷上一个北方来的伶人,遭我爸爸棒打鸳鸯。

    这个北伶,是个男旦。据说很妙的,并非是娇滴滴的可人儿,倒是匹大洋马。

    唱得好不好,这个不知道,可是唱的不是一般的戏,唱的是妖精戏——专擅白蛇传,肥白袅娜,他做的唱的,不是凡人,乃是那迷惑情郎的蛇妖一个。

    我这个少帅呢,专爱被那条大白蟒纠缠。我很乐意,但我爸爸不干。

    他老人家用他的惯用手段,“处理”掉了这个唱白娘娘的白老板。戏社阖班,株连全体,人人获罪,都坐了一回牢。

    我这个曹少帅呀,我是个情种呀!一下子没了心上人,我还能不疯吗?

    我就疯呀,我就变坏了呀,我就——动不动就举枪突突,一个不顺眼,见谁突突谁。

    这才是千古奇情呀,值得且唱且叹。

    也有报章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一定要将我曹少帅士越君的因情而疯、因爱而狂的“真相”,公诸于众。

    怎么可能是包戏子搞疯的呢?怎么可能仅仅是有分桃雅癖、爱好南风呢?

    桃是确然分了的,拆吃下肚。南风吹也吹过了,却不是在雅阁戏台,那些咿咿呀呀的场合。

    当是在那猎猎长风,军旗之下,大营之中,铁血相逢。正所谓男儿爱男儿,英雄惜英雄。

    嗯,划去所有精工词藻,拎出一个重点来讲,简言之,一句话,我搞了我爸爸的副官张某。

    细节写了很多,销量据说很好,我也着人买了一本回来看。惊见,他们居然还搞到了张文笙的小像,因为他长得眉清目朗,很招人怜爱,所以文章夹叙夹议,为这好男子扼腕。

    文中述道,我搞了张某以后,我爸爸不干,三番两次,派给张氏涉险的工作,陷害不成,副官总能化险为夷,打马归来,与我曹少帅相聚。

    最后老头子等不及知情识趣的标下来清君侧,亲自出马,赏了小副官七粒花生米,逼疯了自己的亲崽。

    说起来这个我疯得这么曲折,还算有点意思——只可惜我疯了以后,没有其他的本子可以照着上台,依旧是疯了然后变坏。

    然后每日里带把枪呀,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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