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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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劫,点燃的却是自己。如果要怪,只能怪自己,有人天生立志做将军,有人天生立志做富翁,而我天生确是个偷窥的主。

    日子在快乐与痛苦中穿梭着行进,我上了小学三年级,大姐也升了初三。大姐快毕业的时候,将自己的男朋友带回了家中,我跟三姐都很惊讶,只有二姐一副不惊不乍的样子。想来二姐也升入初中,有所耳闻吧。

    这个大男孩对我很好,那天很晚他才从我家回去。

    他出门回家的时候将我拽了出去,“听你姐说,以前有人欺负过你。”

    我笑着,不是曾经,而是曾经到如今。我没有说话,只是点点头。

    他 M-o 了 M-o 我的头:“人家对你狠,你要比人家更狠!”

    而后,他就骑车回去了。月光下,我看到他自行车的后坐上夹着一把明晃晃的菜刀。

    就在大男孩对我说过这句话的一个月后,传来一个令我振奋的消息:小卞三和高宝被人砍下了一个小手指!

    真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我知道,我的内心深处是憎恨他们的,就算喝他们的血吃他们的肉也不足以消除他们对我这三年来的侮辱。我欢呼着:砍的好!最好连他们的脑袋也一起砍下来!

    然而我却不知道是谁将他们的手指砍下来的,唯一知道的就是我的噩梦到此结束。再也没有人天天晚上拦着路不让我回家,再也没人天天晚上撕我书本扔我书包,再也没有人天天晚上骑在我的身上拿笔给我化妆,一切都趋于安宁,一切都趋于祥和,我几乎要放声歌唱,每晚放学不管是走在乡间小路还是走在石子马路我都会撒欢似儿的小跑,以次庆祝我的重生和我的幸福。

    直到大姐和那个男孩结婚之后,我的姐夫才告诉我,那两个人的手指是他叫手下的兄弟给垛掉的,至于原因他不说我也清楚。

    姐夫初中那会是高资镇上赫赫有名的混头儿一个,打架砍人出了名的狠,手下有一帮同生共死的兄弟。就算他毕业后到了镇江市里去上学,余威仍在,他曾经放出去一句话,如果有人敢动邵家姐弟一根汗毛,就卸下谁的一条膀子!就因为这句话,曾经如此动乱的初中三年,我的生活也平静如斯,丝毫没有被外界的成帮结派的人给纠缠。当然,这些都是大姐后来告诉我的。

    姐夫为人重情重义,跟大姐长跑了十二年之久才踏上红地毯。大姐是幸运的,虽然没有嫁给曾经众多有钱有势的追求者中的一个,但却找到了一个爱她几乎可以交付生命的男人。

    注1 番茄 西红柿

    注2 缸豆 长豆角

    八

    我上了小学四年级,高宝也连续留了两级成了我的同班同学。至于小卞三,本来也应该成为我的同班同学,后来他死活不肯继续上,退了学。他父亲有钱母亲又非常宠腻他,随他愿,成天在镇上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不过也没干出什么杀人越货的勾当。

    我曾经发过誓,对天对地,要在小卞三和高宝身上讨回所受到的这一切。自从高宝进入教室以后我就对他仔细的观察,最终发现他原来是个外强中干的卵子货。高宝在家排行老二,上面有一个哥哥。他的哥哥成绩很好,父母爷爷奶奶都喜欢这个老大,高宝学习成绩奇差,还经常在外惹是生非,在家不受宠也没有地位这是必然。他父亲特别暴躁,一有风吹草动就对高宝拳脚相向,还听说高宝每次考试不及格的当天就没有晚饭吃。

    莫非真的天助我也,让我讨回公道来?

    班主任老聋子是学校出了名的铁血人物,常常拿着一根藤条在课堂上转悠,稍有不慎就会吃他一鞭。小高宝见了他犹如老鼠见了猫,大气都不敢喘一口,他原来在老头手下的两个年头是怎么熬过来的?

    我的成绩很好,一直如此。对于老师来说,学生成绩好等于一切都好,这是公理,无需证明。小学四年级,我就当上了校副大队长兼本班的班长,老聋子对我的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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