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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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灰色调的,带着磨砂的质感,以至于一切记忆都记不大清了,只能想起那种压抑到能够把人逼疯的痛苦。

    黑暗之中,我能闻到我流下的血的味道,混杂在废弃修车场萦绕不散的汽油味里,泛着令人发酸的感觉。我能够听到我的心脏疯狂地跳动,带着种放弃的疯狂。我甚至在半梦半醒的昏迷中看见了带着面具的人,他们把我围在中央,挡住了一切的阳光,低着头,冲着我诡异地微笑。

    我只是单纯得宛如白痴,但也不是真的白痴。我知道我不可能活下来,世界已经是一片黑暗,等到那些人算好的时间到来,我就能彻底囿于黑暗,永不复还。

    但是我足够幸运。

    不,是太过幸运。

    我看到他破开黑暗而来,逆着光,我看到他一半隐没在黑暗里,一半披着阳光。

    我本已在这修车厂的犄角旮旯里发霉成了了无生气的苔藓,却被劈光而来的人洗去了污秽。

    后来我才知道,迫于压力之下的警方力量不敢真正地去调查。初出茅庐的他却不懂得其中的弯弯绕绕,只凭着一腔初生牛犊一般的正义感,破开了这次死局。

    我当时虽然只有十六岁,可他也不比我大上多少。因着我身上的伤太多,他本是想背我出去,却硬是因为我俩身形相仿,没能背起来,还是扶着我一走一趔趄地出去了。

    很难说清楚当时的感觉。

    就像是一个末代皇帝,早已心知肚明手下居心不良,自己众叛亲离,所识颇多却无人可帮,因而早早地就接受了命定的结局,坦然地为阶下死囚,喝杯中鸩酒。

    却有一个素昧平生的人,跌跌撞撞地跑进地狱,告诉我,天气很好,阳光很暖。

    像是早就放弃的囚徒握住了蛛丝,摇摇 Y_u 坠的骆驼被卸下了稻草。

    愣头小子破坏了一群精怪的好算盘,我知道他们绝对不会放过他。

    我说过,我不是白痴。

    古时十七岁的霍去病任骠姚校尉,率八百骁骑纵马追敌。我虽然做不到霍去病那样,拼尽自己所有的能力去保护一个人,还是做得到的。

    所谓一夜成人,不过是把以前所知学以致用罢了,外加扔掉一些无关紧要的仁慈。

    Yi-n 暗龌龊的地方风起云涌,我和那群精怪斗了三千个来回,而龙卷风下的他被护地严严实实,连普通的日子都没发生什么变化,甚至还升了个职。

    要我说,他可能只记住了我的名字,连带着后面一大串事情,连个冰山一角的冰渣子都不知道。

    其实也挺好。

    一场变故之后,人们都说我像是完全变了个人,不论是从 Xi_ng 格还是能力。我是一个自我死亡过一次的人,重返人间纯粹是为了他。如果不是担心莽莽撞撞,一颗赤子心,傻不拉几的人,不明不白的被那些黑暗拖下地狱,我才不愿意回来费心费力和那群人斗法。

    是在事情平定了一些之后,我感觉到自己不大对劲的。

    原本有着大量的事等着我处理,每天焦头烂额,大脑恨不得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地思考,一件事翻来覆去能思考十几遍,就怕一个不小心下,让他受到伤害。

    现在逐渐没有这么多事了,一切慢慢地上了正轨,我像是丢失了主心骨一般,开始迷茫起自己。

    我不受控制地想要去了解他更多,我知道这看上去很不对劲,甚至自己也明白,这是他把我从地狱带出后的后遗症,我把我的重心和执念放在了他身上。

    我知道了他出生在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有一个小他十岁的妹妹——他很宠他妹妹。他的母亲有着慢 Xi_ng 胃病,去年在医院里住过十三天。他父亲是一名消防员,在他妹妹刚出生不久牺牲了。他从小就立志当一名警察,有着一种看上去不为现实灰色世界所容的正义感。

    我开始有意无意地进入他的生活,会去在他警署前的咖啡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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