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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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却像一颗种子深埋在泥土中,一旦遇到时机就要发疯地生长。

    对于过去,程归不想狡辩,可“对不起”三个字又说不出口。他曾乐观地以为这段时间的相处,已经覆盖掉过去的不快。只是,曾经那样发疯找过、发疯想过、发疯恨过,叫李丛木怎么能轻易放下,他想要程归也为他发过疯,哪怕一次也好。

    程归迟缓地拿起抹布,慢慢地擦桌子,慢慢地说:“我妈在这边,我爸还在东北,他辞职后搬去了乡下,有一片——”

    李丛木忽然抓住程归的手腕,狠狠地攥住。

    “当初到底为什么离开我?你今天必须跟我说清楚。”

    程归一动不动,任由手腕被抓得越来越紧,血液被截流,手掌开始发麻,指尖突然产生一阵刺痛。并没有碰到什么,只是失血的错觉,如同被按在了铁砂上。

    程归深吸一口气,闭上眼。

    李丛木抓着程归的手越来越烫,气息渐渐急促。他觉得自己身上平白多出了一倍的血液,流窜在身体各处,涨得他手热脚热,毛细血管都要爆炸开来。

    “跟我说!”

    程归睁开眼,目光因受逼迫而变得固执。刚刚,对别人说起父母的分开,已经是他生平仅有,现在,他后悔了,有些事说一次就会痛一次。所以,“不开心的事,我不想回忆。”

    李丛木觉得自己要被程归逼疯了,喘着粗气松开手,反而用虎口卡住自己额头,拇指与中指扣着太阳穴。为什么会这样?自己明明开导过自己多次!只要他现在在自己身边就好!只要他不再离开自己就好!只要他还当自己是好朋友就好!自己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可是——

    “铃铃铃。”门铃突然响了。

    李丛木纹丝未动,他所有的力气都在跟自己较着劲。

    “铃铃铃,铃铃铃。”

    程归走到门旁,接起话筒,听是郝姝,便按下门禁的解锁键。

    郝姝上楼一进来,立刻发觉到气氛不对,说了几句客套话之后,就拉着李丛木出了门,说要下楼走走。

    程归回到自己房间,倒在床上,闭起双眼。有一些零散的片段在黑暗中穿梭而过。他的人生,简单而顺随,经历过的可以称之为挫折的大事,仅仅就有那么几次。只不过,那几次都集中在两三天之内发生,就在他报考的前夕。集中发生的变故,轻而易举打碎了他从前简单快乐的决定。他不是错误的造成者,他只是有义务承担。

    如今一切过后,程归觉得自己有资格不去记起。他是有些任 xi_ng 的,从小就是。李丛木知道。

    大约半个小时过后,程归从床上起来,回到客厅,把桌子擦完,收拾妥当,拎起垃圾袋下楼。

    把袋子扔进路边的垃圾箱里,程归转身回去开楼门,才恍然发现自己竟然忘了带钥匙。这是从未犯过的错误。

    穿着衬衫站在门口,昏黄的小灯下,寒风阵阵。程归只能期望快些有人出入楼门。可是,门前经过的却偏偏都是其他单元的住户。停下的,只有一只脏兮兮的流浪狗。

    那只狗凑上来闻闻程归的鞋子。程归低下头,狗仰起黑黑的鼻子与眼珠,竟然这么对视了几秒。

    程归对小动物没什么好奇心,他只养过仙人球。然而,小狗却觉得程归不错,趴了下来,把下巴搭在他的鞋头上,似乎要陪着他一起等候。

    第42章 givasign

    寒风中,程归的衬衫如同一层薄薄的纸,与肌肤之间有着嫌隙,任由冷空气钻入又钻出。就这么站下去的话,恐怕自己要被冻成一根糖葫芦。如果绕小区跑一圈,或者到老年健身器上撑一撑,也许会暖和些。

    然而,程归才想动一动,趴在他鞋上的流浪狗就警觉地抬起头,左右动动脑袋,再抬眼迷茫地看看程归,仿佛它已经把程归的鞋当成了家,对于新家会动觉得不可思议。

    在小狗湿漉漉的眼神里,程归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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