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1/2)
把婚结了,阿姨一手替你们办好。”
噗。丁辰煜无奈地看了他妈一眼:“妈,你这就催得就有点明显了。”
凌溪倒没有太困扰,已经习惯了各种旁敲侧击的暗示,淡定对答,说顺其自然就好,不着急。
一顿饭没吃多久,丁妈妈的主要意图他俩心知肚明——检查他俩感情状况,催婚。
丁辰煜公开出柜好几年了,好不容易走回到“大众”的路上,他妈妈当然想抓住这个机会,把他彻底拉回“正轨”。
可惜这个正轨是假的,是丁辰煜短暂的退一步海阔天空。
借口送凌溪回家,丁辰煜才把意犹未尽的妈妈推回她车上,随后开车跟凌溪一起回去。他妈妈没有跟来,放他们去过“二人世界”了。
他俩没有同居,但住得很近。
“谢谢。”发动汽车,丁辰煜终于长舒一口气,向凌溪道谢。他们就是这样的关系,实在很难向其他人说明。
“你这样能瞒多久?”凌溪看了他一眼,看出了三分疲倦。
“瞒到我找的对象能跟你一样装成女生为止。”丁辰煜苦笑一声,“我能怎么办,这已经是我能想到的最好办法了。”
他不喜欢女人,爸妈不希望他找个男人,那就找个能忽悠爸妈的男人吧。
很快到了凌溪家,停在小区楼下,丁辰煜又道了一次谢。
“我觉得你不用找了,你妈一定不满意。”凌溪从车上下去,突然转身,扶着车顶俯身冲他眨眨眼,“毕竟,你到哪去找一个比我还好看的女装大佬?”
然后凌溪就关门了,留下丁辰煜愣在车上,沉浸在恬淡的香水味里愣了片刻,最后摇摇头,发车离开了。
空气有点甜,有点撩人。
几乎同一时间,陆远哲站在自家院子里,和丁辰煜是一样的表情。
今天有个同学聚会,陆远哲让郑姨给程墨一个人做了饭,自己溜达到了市中心。步入工作,朋友们的恋爱率大幅提高,不管关系是不是够稳定,单身狗已经从多数变成少数了。
他也很想谈恋爱,可惜感觉没到,对大部分人的兴趣都停留在“认识、接触”的程度上。
少部分,比如程墨,自己的小世界像铜墙铁壁一样坚固,他根本捉 M-o 不透。
他第一次遇到这么难搞的人——程墨搬进来好几天了,每天跟他一起共进早晚餐,他却没有获得任何情报。他给出点话题,程墨就自然地跟他聊着,既不讨厌说话,也窥不出兴趣。
饭后程墨可能会在他的别墅三楼看一会海,或者在他的院子附近散散步,最多跟他一起健一会身,然后就回房了。
房门到早上七点半他出来吃早饭的时候才会打开,然后就是新的一天,新的机器人。
他唯一的新发现就是程墨体力还挺好,能跟他一较高下,可见程墨的大学成绩都是真的,没有投机取巧。
比在专案组好一点,程墨对他似乎有点兴趣,虽然也不主动提问,但刚搬进来的时候,在他的画室里看了好久。
他喜欢水彩,没有系统学过,偶尔会打发一下时间,在画室待上一天。
程墨在他的画室里转了足足一个小时,转到他的自我感觉都从忐忑变良好了还没出去,他忍不住问了一句:“你喜欢?喜欢我可以送你一幅,你想要什么样的?”
“不用了。”程墨摆摆手,没有要收礼物的意思,“我是很羡慕,觉得画面很有张力。”
“啊?我画的很烂的。”他对这个评价有点受宠若惊。
“艺术嘛,能表达自己想表达的,就是最大的成功。”程墨俯身看着他画的花田,喃喃说着,“如果情绪都能从纸面上穿透出来,肯定就是天赋异禀了,我很羡慕。”
他没想到程墨是个文艺青年,毕竟程墨的行李里一本书都没有,也不在上班时间借苏小芷的小说看。
噗。丁辰煜无奈地看了他妈一眼:“妈,你这就催得就有点明显了。”
凌溪倒没有太困扰,已经习惯了各种旁敲侧击的暗示,淡定对答,说顺其自然就好,不着急。
一顿饭没吃多久,丁妈妈的主要意图他俩心知肚明——检查他俩感情状况,催婚。
丁辰煜公开出柜好几年了,好不容易走回到“大众”的路上,他妈妈当然想抓住这个机会,把他彻底拉回“正轨”。
可惜这个正轨是假的,是丁辰煜短暂的退一步海阔天空。
借口送凌溪回家,丁辰煜才把意犹未尽的妈妈推回她车上,随后开车跟凌溪一起回去。他妈妈没有跟来,放他们去过“二人世界”了。
他俩没有同居,但住得很近。
“谢谢。”发动汽车,丁辰煜终于长舒一口气,向凌溪道谢。他们就是这样的关系,实在很难向其他人说明。
“你这样能瞒多久?”凌溪看了他一眼,看出了三分疲倦。
“瞒到我找的对象能跟你一样装成女生为止。”丁辰煜苦笑一声,“我能怎么办,这已经是我能想到的最好办法了。”
他不喜欢女人,爸妈不希望他找个男人,那就找个能忽悠爸妈的男人吧。
很快到了凌溪家,停在小区楼下,丁辰煜又道了一次谢。
“我觉得你不用找了,你妈一定不满意。”凌溪从车上下去,突然转身,扶着车顶俯身冲他眨眨眼,“毕竟,你到哪去找一个比我还好看的女装大佬?”
然后凌溪就关门了,留下丁辰煜愣在车上,沉浸在恬淡的香水味里愣了片刻,最后摇摇头,发车离开了。
空气有点甜,有点撩人。
几乎同一时间,陆远哲站在自家院子里,和丁辰煜是一样的表情。
今天有个同学聚会,陆远哲让郑姨给程墨一个人做了饭,自己溜达到了市中心。步入工作,朋友们的恋爱率大幅提高,不管关系是不是够稳定,单身狗已经从多数变成少数了。
他也很想谈恋爱,可惜感觉没到,对大部分人的兴趣都停留在“认识、接触”的程度上。
少部分,比如程墨,自己的小世界像铜墙铁壁一样坚固,他根本捉 M-o 不透。
他第一次遇到这么难搞的人——程墨搬进来好几天了,每天跟他一起共进早晚餐,他却没有获得任何情报。他给出点话题,程墨就自然地跟他聊着,既不讨厌说话,也窥不出兴趣。
饭后程墨可能会在他的别墅三楼看一会海,或者在他的院子附近散散步,最多跟他一起健一会身,然后就回房了。
房门到早上七点半他出来吃早饭的时候才会打开,然后就是新的一天,新的机器人。
他唯一的新发现就是程墨体力还挺好,能跟他一较高下,可见程墨的大学成绩都是真的,没有投机取巧。
比在专案组好一点,程墨对他似乎有点兴趣,虽然也不主动提问,但刚搬进来的时候,在他的画室里看了好久。
他喜欢水彩,没有系统学过,偶尔会打发一下时间,在画室待上一天。
程墨在他的画室里转了足足一个小时,转到他的自我感觉都从忐忑变良好了还没出去,他忍不住问了一句:“你喜欢?喜欢我可以送你一幅,你想要什么样的?”
“不用了。”程墨摆摆手,没有要收礼物的意思,“我是很羡慕,觉得画面很有张力。”
“啊?我画的很烂的。”他对这个评价有点受宠若惊。
“艺术嘛,能表达自己想表达的,就是最大的成功。”程墨俯身看着他画的花田,喃喃说着,“如果情绪都能从纸面上穿透出来,肯定就是天赋异禀了,我很羡慕。”
他没想到程墨是个文艺青年,毕竟程墨的行李里一本书都没有,也不在上班时间借苏小芷的小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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