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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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皮还有橡子冷面,以此来抚慰大家被太阳晒到的受伤的……管他什么呢!当然,可以养粮食跟肉类来叫唤——这个没有货币的年代,以一换十也是好的,好的啊!

    这也是为什么耕帐会给血河部落的河谷部落群又一次最好的位置的缘故——耕帐的人们先体验了这美妙的食物,上一次的材料只有盐就足够好吃,主要是老人小崽容易下口,而这一次添加了各种各样的材料之后,那就已经不是下口容易这么简单的事情了。更何况,宝宁还会发豆芽了,这粉皮加豆芽,再搭配点肉卤,那简直就是上天啊。

    没有人不想要感受着香料在舌尖跳舞的味道!

    帐主吃了一碗又一碗,接连吃了五碗才放下碗,吃得眼泪汪汪,更显大眼闪耀,萌翻世界。

    “你们血河部落务必要把这样的美味带到所有部落啊!草原上的生灵对你们致谢!”帐主被这一碗加了野葱野蒜还有野姜的粉皮真的是彻底的征服了,尤其是肉卤里还放了炸过花椒的油,那味道别提多美了。

    如果有糖……就更好了。

    宝宁心里对糖的期待已经到了至高点,但是他却知道糖绝对不是一蹴而就的,他既没有发现甜菜,现在的地瓜秧子结出来的地瓜也不够甜,还是要慢慢加油培育才行啊……甘蔗倒是好,估计也不是这边能生产的,真是人生艰难。

    不过最近种下的苜蓿开花了,紫色的一大片一大片的,极其好看,倒是该研究研究养蜜蜂了,而在开花之前他就带着一群雌性下地采摘了一波嫩芽嫩叶留着晒干了吃的,这回也带了不少,可以说拉了一大板车过来,这板车也是足够大,装的东西也多,这也才够宝宁拿来祸祸其他人的。

    毕竟,甜水部落已经决定要搬到血河部落附近跟他们一起劳动了。

    打猎自然能打到很多猎物,让人更加快速的取得食物,但是保存到冬天就难了,本来大家也是很亲近的表兄弟,就不至于在一起就要打起来,还能一起开荒种田,何乐不为?

    至于说两个部落在一起争权夺利这事儿就更扯淡了。

    大家都没啥正经的信仰,需要啥了就敬拜哪个神,这就规避了很多争夺的可能性,之后再说族长,虽然都是兽人,但是以前就有族长不干跑去别人部落当人家“儿婿”的,做族长代表的是更加辛苦的付出,唯一的比较有权威的是长老,可是长老都老了,是退下来的族长来做的,有的是部落里好几个长老,大家排排坐分果果的时候最有权利,别的就算了,只有大巫……部落里如果达到大巫能力的人有两个三个四五个,那这个部落都要开心死了,这就代表兽人的存活几率提升到近乎百分百啊!

    再加上宝宁给画的大饼,真的是让甜水部落全员满意。

    当然,他们不是狂草部落那种待遇。大家都是亲戚,待遇一样才是没毛病啊!

    于是,宝宁就忽悠甜水部落的水巫跟他们一起来开美食摊子。水巫之前也学过怎样做橡子粉皮,宝宁又倾力传授,于是,水巫带来的两个雌性就更是学得十分起劲,不一会儿,就都学会该怎样制作一份能卖出去是粉皮了。

    粉皮的味道香得很,再往里撒点水煮青菜,青青绿绿的往上面一放,这就美得很。而肉卤的味道香飘十里真不是瞎说,这一勺肉卤浇下去,所有人都吸鼻子——宝宁足够坏包,他没用瓷器陶器的餐具,反而是让人用木头挖出来那种比较平的勺子来舀肉卤,一勺子下去,卤汤跟肉都不多,但看起来就很多很多,足够唬人。

    吃粉皮也给的是这种木头勺子——目前他不能强迫所有人都马上学会用筷子,所以筷子也只在血河部落内部推广了,不过显然是雌性们更容易学会使用这样灵巧的工具。

    “啊——”一声嚎叫响起,嗖地这个人就出现在眼前,并迅速从宝宁手里抢过了陶碗开始往嘴里倒粉皮。

    “喂!这是要在集市上卖的!”水巫瞪向那个人,一挥手,就叫甜水部落的人围住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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