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1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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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里面装着烈酒,其余是些肉干,花生米之类的,就说,「宣副官胃不好,这些硬东西,不敢让他吃。」

    便叫人把张大胜找来,吩咐说,「上次你冷不防放枪打狍子,坏了我赏雪的兴致,还没罚你。我现在罚你,去给宣副官弄一点新鲜野味来。」

    张大胜嘿嘿笑着说,「总长,您这哪里是罚,分明是个美差。给宣副官打野味,我很愿意的。您等着瞧,准弄些好东西来孝敬。」

    敬一个礼,转身要走。

    白雪岚在他背后追加一句,「不许开枪。枪一开,震得满林子轰隆,又要扰了我和你宣副官说话。」

    张大胜应了一声「知道」,便寻野味去了。

    宣怀风蹙眉道,「一顿两顿的小事,何必费这些功夫。」

    白雪岚说,「反正要在这里休息,不过差遣他用一用力气,算得什么。你就老实坐着,等吃好东西罢。」

    肉干和花生米,他怕宣怀风大冬天吃了,胃里不适应,不许他吃。但他自己是吃的,坐在褥子上,一边大口嚼肉干,吃花生米,一边和蓝大胡子问一下别后的情况。

    说了几句,忽然又想起一件事,对蓝大胡子说,「你把你的枪,拿来给宣副官看看。」

    随身的枪对军人来说,是保性命的东西,一般不轻易给人碰的。

    但说话的人,既然是白雪岚,蓝大胡子一点也不迟疑,就把手枪拿出来,递到宣怀风手上。

    宣怀风掂量一下,实实在在的沉,分量比白雪岚送他的勃朗宁重多了,而且个头也大。

    他父亲从前在时,对他很是宠爱,并不想他多碰枪械一类的凶物,但如今接触着兵工厂的筹划,常常特意地学习这一方面的知识,所以拿在手里看一看,心里便有些数了,对蓝大胡子说,「我刚才留意了一下,你手下这些骑兵,是人人都配两把这样的?这很了不起。上百人,一人两把二十响的快慢机,足以展开一个近距离闪电冲锋了。这东西,威力比寻常手枪大,射程也比寻常手枪远,要是遇上一般的步枪,简直是可以和步枪做对射。步枪速度慢,而你这个是半自动发射,子弹容量也比步枪大,能占一个大便宜。」

    蓝大胡子见他长相斯文俊美,整一个俏书生模样,虽然会骑马,未必是个会使枪的,现在听了这些话,顿时刮目相看,惊喜道,「原来真是个行家。可我们这二十响,也不是寻常的二十响。」

    宣怀风说,「这个当然。瞧枪上的标记,这是德国毛瑟兵工厂制造,地道的舶来品,和国内常见的那些仿制品,不是一个档次。这样一把真货,现在恐怕要卖到七八百银元了。」

    蓝大胡子拿手往大腿上用力一拍,肃然起敬,「宣副官,您真识货!只不过如今七八百银圆,也买不到这个了,至少要拿出一千银圆来。那也要看买不买得着。」

    白雪岚悠闲地撕着肉干,往嘴里送,在一旁问,「大胡子,我这一位,你瞧如何?」

    蓝大胡子竖起一个大拇指,说,「军长,您这一位,是稳当当的龙王爷搬家!」

    宣怀风从未听过这话,不知搬家是怎么个说法,低声问白雪岚。

    白雪岚笑着在他耳边吹一口热气,答说,「龙王爷搬家——离海。他说你很厉害呢。」

    宣怀风受了夸赞,对蓝大胡子友善地笑一笑。

    因为知道宣怀风对枪械是个行家,蓝大胡子更和他热络起来,便拿手在下巴上摸一摸,笑着说,「宣副官,我发现,你好几次往我下巴上看了。是不是在看我的胡子长哪里?」

    宣怀风被他点破,颇不好意思,礼貌地问,「是从前蓄过胡子,后来剃了吗?」

    蓝大胡子哈哈大笑,说,「你听别人叫我做蓝大胡子,岂不以为我胡子还是蓝色的?其实,我姓蓝,本名多年不用,也不去提了。至于这大胡子的绰号,倒不是因为我下巴长过大胡子,而是因为我从前当过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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