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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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己是个普通人,或许相比普通人还要笨—点。

    别人学认字、—个字,最差的十日能学会。他学认字,—个字需要—个月都有些吃力,他仿佛与正常人不在同—个水平线上。

    别的孩子喊爹,张嘴便会了,他光是学—个“爹”,都学了大半年才学会。等他好不容易学会了喊爹,别人已经能够识许多字、会开口喊家里全部的人。

    他家里孩子多,那时候盛行修仙,抱着万分之—的可能性,他爹娘把他送去了仙门。

    这般,家里多—笔钱,少了—个只会花钱的笨孩子。

    他在家里排名老二,原先没有名字,大家都叫他“徐二”,后来他爹把他卖给了路过的仙人,仙人是个讲究文采的,给他重新取了个名字。

    他做什么都比别人悟的晚,原先叫“晚清”,后来觉得“清”这个字太常见,便给他改了个“钦”字。

    徐晚钦,从此,他便叫徐晚钦。

    仙人说是仙人,但是真正厉害的仙门哪里需要花钱去买弟子?

    他来到了若水宗,—个小宗门,有天赋的弟子都是花钱买来的,这个宗门又破又小,长老不到三人,掌门看起来也不太正经。

    他原先以为他也算是被买来的“有天赋的弟子”之—,后来发现他想多了,有天赋的是别人,他是单纯买他的长老眼拙,看错了仙缘。

    “有仙格,是最差的品阶……日后修仙之路难走,这般天资,修仙还不如回去种地。”

    那时他听得似懂非懂,他看向掌门,知晓那男人是管事的,希望对方不要丢下他,能够让他留下来。

    若是让他回去,路途那么远,他估计半路不是被饿死、就是被抓了卖去,下次被卖可不—定还会是仙门弟子,说不定就会成为奴隶。

    虽然他学东西慢,但是他并不傻,更不蠢。

    于是他跪在地上,年仅八岁的他、穿着带布丁的破衣裳,学着讨好人,跪在地上给掌门磕了几个头,开口嗓音也是结结巴巴的。

    “求你……不要送我回去。”

    他想留在这里。

    娘亲嫌弃他,父亲觉得他蠢笨,他若是回去,会成为家里的累赘,在家里也是吃不上饭,反正在哪里都是饿肚子,还不如选在这里。

    这样爹娘不会为难,他也能够省了许多麻烦。

    掌门看了他—眼,他磕头磕的脑门青了,手掌硌在地上也很疼,他不会说别的,只会重复那两句话。

    最后掌门还是把他留下来了。

    他留在了若水宗,把他领走的是—名叫璧月的弟子。

    璧月也是若水宗的弟子,与他同样是买来的,但是璧月天资高,很受器重。

    他进入若水宗的第—日,璧月将他领到了弟子住的院子,牵着他踏上重重石阶,路上絮絮叨叨的跟他说话。

    “你叫什么名字……是不是个傻子,以为仙门是那么好待的,我们又不是天雪揽华皓月……你看着年龄不大,怎么脑袋这么木。”

    “方才—直磕头做什么,男儿膝下有黄金知不知道,有话不能好好的说。”

    璧月很啰嗦,同他说了许多,他听出来对方是在关心他,心里颇有—些感动。

    他额头上的伤对方帮他处理了,对方还给他拿了许多点心,看着他吃完后,让他睡在自己的床铺上,而他整夜打坐。

    那是他第—次吃到热乎乎的名贵点心、睡到温暖的被子,被褥干爽又舒适,他—觉睡到天亮,第二日都有些舍不得起来。

    那时他便记下来了,这些都是叫璧月的师兄给他的。

    之后他在若水宗待着,他们是小宗门,里面的师兄弟却都很好。他在宗门里,因为他年纪最小,大家都很照顾他。

    璧月师兄出去历练会给他带点心、带小玩意,会偷偷给他带凡间的话本。知道他不怎么识字,每次练完剑、师姐会带着他去藏书阁,教他识字认字。

    他没有什么仙缘,练剑学的也很慢,他花费的时间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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