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1/2)
灯变道,没再说话。
车窗外,鳞次栉比的商店景像变化着,把城市的华灯璀璨带进了车。
今天的坟墓还是有点厉害的,比那什么日出上头多了。
祁夜调整了下坐姿,强撑起头看向窗外。看了会儿灯火通明的城市后,他又转头看萧程,略微有些出神。
车,人,光。
现在车里什么都有,好像就是安静了点。
萧程仿佛知道祁夜在想什么,上了高架后,他一手握着方向盘,另一只手轻轻拨了下音乐播放键。
悠扬的钢琴旋律立刻从车里的音箱倾泻出来。
“肖邦?”祁夜关了车窗,毕竟四年的音乐学院没白混,马上反应过来,“降E大调夜曲?”
萧程看了眼祁夜,语气里带了点试探:“不喜欢?”
“这种曲子哪有喜不喜欢,都是图个氛围。”每次和萧程说话,祁夜总觉得心跳总有些快,“现在氛围就挺不错。”
“吉他玩了几年了?”可能觉得有些突兀,萧程紧接着又跟了句,“弹得不错。”
“也就十年不到吧。”祁夜笑着叹了口气,“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就一休止符,无聊得很,除了弹个吉他没其他能玩的。”
下了高架,萧程停在一家便利店前,让祁夜等下。
祁夜见着萧程欣长的身影进了便利店,闭眼拍了拍发烫的脸。不一会儿,萧程拿着两瓶巴黎气泡水出来了:“渴吗?刚刚酒是有点凶,这个缓缓。”
萧程的手特别好看,修长,指甲也修剪得很干净,一看就是老天赏音乐饭吃。他递给祁夜的时候,手上的戒指闪了闪。
被戒指光闪到,祁夜先是皱了眉,看清后又傻笑了下。虽然不知道在乐呵什么,但莫名安心。
左手,食指。
看来还没结婚。
挺好。
车开到西城中路后,弯进了一处满是常青藤的老洋房,这是祁夜五年前租的。
祁夜刚来这里的时候兜里没钱,就和几个朋友在五环租了房。当时打趣说都是光杆司令,苟富贵勿相忘,就一起结伴在大城市闯闯。
结果几年过去,光棍们陆续离开了,有回老家发展的,也有到二三线城市谋机遇的,还有被催婚回去娶媳妇的。
反正最后,这里就剩下他一个人。
隔日,祁夜起了个大早,他从堆满CD的木头架书上拿了张披头士的黑胶唱片。没事的时候,他就喜欢在房间里放歌,不用认真听,但总归多个声音陪着他。
“呐呐呐——Better——”祁夜哼着调,整理摊在桌子上的吉他谱稿。情感一到,他会踩着椅子,空手弄个弹吉他姿势,狠狠摇几下头跟CD里的主唱吼上两嗓子。
就当也是那几个利物浦小伙子之一。
不过今天祁夜还没晃个几下,就又被一通电话给打断,还是周群来的电话。
“你这小子,一直坏我好事。”祁夜撤了踩在椅子上的脚,“说吧,找我干吗?”
“一直坏好事儿?”周群一听乐呵了,“我这周除了昨晚打你电话外,就今天这通了。老实交代,昨天是不是去鬼混了?”
去你的鬼混,明明是……祁夜卡了下,内心一时找不出什么词代替,他点了根烟后说:“鬼混什么,和你们一起才叫鬼混。”
“今晚十一点,我带着弟兄来你们酒吧,招待吗?”
“难不成能赶你走?”
周群在电话里嘿嘿了两声,又说道:“最近忙,剧院里来了个特有名儿的交响乐团,你知道的,就是除了首席外还有贼多人一起的那种,和以前接的活很不同。”
“所以?”祁夜心说不要多废话,于是又来了个简单问句,“然后?”
“可能乐团也会来几个人,不要紧吧?”
反正又不是他请客。说着别废话要来
车窗外,鳞次栉比的商店景像变化着,把城市的华灯璀璨带进了车。
今天的坟墓还是有点厉害的,比那什么日出上头多了。
祁夜调整了下坐姿,强撑起头看向窗外。看了会儿灯火通明的城市后,他又转头看萧程,略微有些出神。
车,人,光。
现在车里什么都有,好像就是安静了点。
萧程仿佛知道祁夜在想什么,上了高架后,他一手握着方向盘,另一只手轻轻拨了下音乐播放键。
悠扬的钢琴旋律立刻从车里的音箱倾泻出来。
“肖邦?”祁夜关了车窗,毕竟四年的音乐学院没白混,马上反应过来,“降E大调夜曲?”
萧程看了眼祁夜,语气里带了点试探:“不喜欢?”
“这种曲子哪有喜不喜欢,都是图个氛围。”每次和萧程说话,祁夜总觉得心跳总有些快,“现在氛围就挺不错。”
“吉他玩了几年了?”可能觉得有些突兀,萧程紧接着又跟了句,“弹得不错。”
“也就十年不到吧。”祁夜笑着叹了口气,“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就一休止符,无聊得很,除了弹个吉他没其他能玩的。”
下了高架,萧程停在一家便利店前,让祁夜等下。
祁夜见着萧程欣长的身影进了便利店,闭眼拍了拍发烫的脸。不一会儿,萧程拿着两瓶巴黎气泡水出来了:“渴吗?刚刚酒是有点凶,这个缓缓。”
萧程的手特别好看,修长,指甲也修剪得很干净,一看就是老天赏音乐饭吃。他递给祁夜的时候,手上的戒指闪了闪。
被戒指光闪到,祁夜先是皱了眉,看清后又傻笑了下。虽然不知道在乐呵什么,但莫名安心。
左手,食指。
看来还没结婚。
挺好。
车开到西城中路后,弯进了一处满是常青藤的老洋房,这是祁夜五年前租的。
祁夜刚来这里的时候兜里没钱,就和几个朋友在五环租了房。当时打趣说都是光杆司令,苟富贵勿相忘,就一起结伴在大城市闯闯。
结果几年过去,光棍们陆续离开了,有回老家发展的,也有到二三线城市谋机遇的,还有被催婚回去娶媳妇的。
反正最后,这里就剩下他一个人。
隔日,祁夜起了个大早,他从堆满CD的木头架书上拿了张披头士的黑胶唱片。没事的时候,他就喜欢在房间里放歌,不用认真听,但总归多个声音陪着他。
“呐呐呐——Better——”祁夜哼着调,整理摊在桌子上的吉他谱稿。情感一到,他会踩着椅子,空手弄个弹吉他姿势,狠狠摇几下头跟CD里的主唱吼上两嗓子。
就当也是那几个利物浦小伙子之一。
不过今天祁夜还没晃个几下,就又被一通电话给打断,还是周群来的电话。
“你这小子,一直坏我好事。”祁夜撤了踩在椅子上的脚,“说吧,找我干吗?”
“一直坏好事儿?”周群一听乐呵了,“我这周除了昨晚打你电话外,就今天这通了。老实交代,昨天是不是去鬼混了?”
去你的鬼混,明明是……祁夜卡了下,内心一时找不出什么词代替,他点了根烟后说:“鬼混什么,和你们一起才叫鬼混。”
“今晚十一点,我带着弟兄来你们酒吧,招待吗?”
“难不成能赶你走?”
周群在电话里嘿嘿了两声,又说道:“最近忙,剧院里来了个特有名儿的交响乐团,你知道的,就是除了首席外还有贼多人一起的那种,和以前接的活很不同。”
“所以?”祁夜心说不要多废话,于是又来了个简单问句,“然后?”
“可能乐团也会来几个人,不要紧吧?”
反正又不是他请客。说着别废话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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