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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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述他的见闻,这锤子并非是他的,而是他从水里捞出来的。

    警察悚然一惊,连忙追问从哪个水里。

    店主不疾不徐地报了个地名,是条河,正是警察推测出死者落水的几个可能地址之一。据店主描述他作为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拍了很多证据照片,他根据死者衣服上沾到的水草和淤泥的颜色,通过巴拉巴拉一长串警察听不懂的知识,推断出了具体地点。

    于是在警察不再监控他以后的某个晚上假装睡着,实则出门去水里捞出了这个锤子。

    店主平静地反问,如果他真是凶手,如果锤子是一直就在店铺中,警察怎么会一直找不到?

    他如果是凶手,为什么要把尸体放在自己店铺前?不想做生意了么?

    有理有据。

    至少能说服几个警察——并不包括刑侦大队的副队长。

    副队长始终对他抱有强烈的怀疑,哪个成绩很一般的人能只看水草和淤泥就辨别出死亡地点?

    副队长甚至疑心他最少也目睹过这场事件。更要命的是,根据警察的调查,店主死去的父亲,出事时在的工地的工头儿,正是死者一个七拐八拐一表三千里的亲戚,虽然没什么直接联系,但副队长觉得此事有鬼。

    为了从漩涡中脱身,店主只得帮警察开始破案,受制于身份问题,店主只能作为嫌疑人留在警局,遥控副队长。

    破案过程中,店主展现了非凡的素养,他人在警局,却能洞悉数里之外的事情,他认为杀死死者的和把尸体挪到插花店的人不是同一个。

    经过查验,锤子上没有任何指纹,无论是凶手还是店主都深知擦去指纹的重要性,更不要提凶手还把锤子丢进水里好多天。

    无论多少证据都在这几天的浸泡中消失无踪。直接查凶手难度比较大。

    店主建议先去查抛尸来插花店的人,他盲猜抛尸的人是他的某个学生,和死者同班,没什么理由,直觉,毕竟人总会下意识地选择最安全的地方,这意味着必须要熟悉这里。

    他推测或许也是他的学生,来过他这里,所以下意识觉得这里是安全的,也下意识希望店主能看到。另外,他在尸体的衣服上发现膝关节和小腿部位有轻微的磨损,磨损处有细小的沙子渗了进去,或许是拖行的痕迹,说明搬运的人力气并不大。而他的学生恰好都是养尊处优的全职太太,符合这个条件。

    根据店主的提示,警方调查了他的学生们,最后锁定了另一位全职太太,她和死者看似除了上课没有别的往来。

    但在死者死亡时,被路边饭店的监控拍到她恰好开车出城,恰好前往死者出事的那条河的方向,恰好隔了两个多小时后回来。

    经过全职太太的供述,她确实是抛尸的人,死者死亡的那条河附近有家高尔夫球馆会所,她是去打高尔夫的。

    没想到目睹到有人杀人,还杀了她熟悉的人,于是等凶手走后,她把尸体打捞了起来。

    警察愈发毛骨悚然,这个案子里牵扯进来的几乎没有正常人,店主不怕尸体也就罢了,这个身高一米五五娇娇弱弱、看起来拧瓶盖都费劲的全职太太,看到有人杀人,第一反应不是报警,而是自己下水捞尸体——万一杀人犯回来呢?

    且不说她一个人到底能不能捞起来这个尸体,就算捞起来了,她不给死者家属报丧,不找警察,竟然是把尸体丢在插花店附近。

    这是什么诡异的行为逻辑?

    全职太太的理由比较简单:因为她看到了凶手的半个脸,正是店主,所以把尸体捞起来了,丢在了插花店门口。

    第69章

    李泽睿很苦恼

    你们这个样子,我应该去哪里放火呢?

    一石激起千层浪, 警察震惊。

    然而全职太太只是用肉眼看到的,并未拿出证据,而店主出了坚决否认自己是凶手, 但也拿不出不在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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