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1/2)
用饭。元恺给时倾夹了一箸菜,说:“你喜欢的,多吃点。”
以前,元恺逮着机会便会给时倾夹菜,时倾总是淡淡地谢过就完事了。
然而,这一回,时倾福至心灵地醒悟过来:元恺是借着夹菜这个动作,表达对他的关心。
既然要跟元恺来一场虚情假意的爱恋,时倾觉得自己也应该替元恺夹一样菜作为回应。
当时倾伸出筷子去夹菜时,忽然明白过来:元恺说喜欢他,真不是空口白话。
桌上没有多少菜色,但时倾根本不知道元恺喜欢吃什么,不知道夹哪种菜比较好。
一直以来,他只把元恺当普通朋友,对这些细致入微的生活细节,从来没有注意过。
而元恺却对他喜欢吃什么之类的生活细节,都了如指掌,只说明,元恺是真的在意他,默默地关注着他,把他的一切琐事都记在心上。
最终,时倾只好随意选了一样菜,夹给元恺。
对于时倾的回应,元恺显得很高兴,一边吃一边大赞:“嗯嗯,好吃,真好吃,太好吃了,小倾,我跟你说,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这什么菜?。”
小厮在一边赶紧回道:“腌萝卜丝,小世子以前不大爱吃的。”
自己以前不爱吃?那不是说小倾给自己夹的菜不好?元恺叱道:“我哪有不爱吃?总是以前你们不大端到我面前来。一边去,有你插嘴的地吗?”为了表示自己喜欢吃,跟着又伸筷子去夹。
那呆样,真是让时倾没眼看,见元恺又一次伸筷去夹,大有要把那一小碟腌萝卜丝吃干净的架式。时倾实在忍不住,劝道:“不爱吃就别吃,不要勉强。”
元恺继续大嚼,十分真诚地说道:“好吃!真的!”
原来,早几年,元恺便喜欢上自己了,对自己的琐碎小事,事事上心。哪像自己对元恺那般,大而化之,没心没肺。
被人珍而重之地藏在心头的感觉,原来是那样美好而令人陶醉。
看着大嚼腌萝卜丝,连呼好吃的元恺,时倾心下不免生出几分感动来。
时倾不禁想:元恺是他最亲近的朋友和兄弟,他也许可以试着去喜欢他?也许可以利用这份感情,说服元恺跟自己一起阻止王府谋逆?那他就不再孤立无援了。
嗯,等两个人的感情深厚一些,找个机会,他该跟元恺,好好谈一谈,劝一劝。
打定主意,时倾看向元恺的眼神,温柔中添加了几许期待。
在元恺和时倾吃饭的时候,春榕带着几个小厮去把时倾的东西,大包小包地都搬回了嘉彧居。
既然打定了主意要逃离王府,继续跟着夫子上学,意义便不大了。先甭管这段感情是真是假,想用感情取信世子爷,就没必要遮遮掩掩。
因此,进学堂的时候,时倾主动握住了元恺的手,手拉着手,公然登堂入室;又在课堂上频频回头望向元恺,在夫子讲授之时,公然眉目传情……时倾借这些举动,向周围人散发出「他与小世子有一腿」的信息。
这样的信息,一旦在王府里传开,自己也将声名扫地,可是,时倾不在乎,只要能逃出去。
不用专心听课,除了时不时回头勾搭元恺外,时倾挺无聊的,无意中发现自己左手腕子上,靠近脉博的地方,有一个像痣一样的小点儿,殷红如血,娇艳欲滴,颇有触目惊心之感。
咦,哪来的一颗红痣?
时倾分明记得自己手腕子干干净净的,怎么忽然间冒出一颗红痣来?
时倾细细回想了一下,记得好像昨晚上……嗯,就是元恺叫小厮上来捆他的时候,他曾感觉腕上传来一阵钻心的灼痛,那灼痛的位置,似乎正好是红痣的位置。
时倾伸手摸了摸,并无凸感,也没有灼痛传来,好像只是一颗普通的红痣。他心头忽然生出一个想法:随离该不是遁着这颗痣出现的吧?
哎,这
以前,元恺逮着机会便会给时倾夹菜,时倾总是淡淡地谢过就完事了。
然而,这一回,时倾福至心灵地醒悟过来:元恺是借着夹菜这个动作,表达对他的关心。
既然要跟元恺来一场虚情假意的爱恋,时倾觉得自己也应该替元恺夹一样菜作为回应。
当时倾伸出筷子去夹菜时,忽然明白过来:元恺说喜欢他,真不是空口白话。
桌上没有多少菜色,但时倾根本不知道元恺喜欢吃什么,不知道夹哪种菜比较好。
一直以来,他只把元恺当普通朋友,对这些细致入微的生活细节,从来没有注意过。
而元恺却对他喜欢吃什么之类的生活细节,都了如指掌,只说明,元恺是真的在意他,默默地关注着他,把他的一切琐事都记在心上。
最终,时倾只好随意选了一样菜,夹给元恺。
对于时倾的回应,元恺显得很高兴,一边吃一边大赞:“嗯嗯,好吃,真好吃,太好吃了,小倾,我跟你说,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这什么菜?。”
小厮在一边赶紧回道:“腌萝卜丝,小世子以前不大爱吃的。”
自己以前不爱吃?那不是说小倾给自己夹的菜不好?元恺叱道:“我哪有不爱吃?总是以前你们不大端到我面前来。一边去,有你插嘴的地吗?”为了表示自己喜欢吃,跟着又伸筷子去夹。
那呆样,真是让时倾没眼看,见元恺又一次伸筷去夹,大有要把那一小碟腌萝卜丝吃干净的架式。时倾实在忍不住,劝道:“不爱吃就别吃,不要勉强。”
元恺继续大嚼,十分真诚地说道:“好吃!真的!”
原来,早几年,元恺便喜欢上自己了,对自己的琐碎小事,事事上心。哪像自己对元恺那般,大而化之,没心没肺。
被人珍而重之地藏在心头的感觉,原来是那样美好而令人陶醉。
看着大嚼腌萝卜丝,连呼好吃的元恺,时倾心下不免生出几分感动来。
时倾不禁想:元恺是他最亲近的朋友和兄弟,他也许可以试着去喜欢他?也许可以利用这份感情,说服元恺跟自己一起阻止王府谋逆?那他就不再孤立无援了。
嗯,等两个人的感情深厚一些,找个机会,他该跟元恺,好好谈一谈,劝一劝。
打定主意,时倾看向元恺的眼神,温柔中添加了几许期待。
在元恺和时倾吃饭的时候,春榕带着几个小厮去把时倾的东西,大包小包地都搬回了嘉彧居。
既然打定了主意要逃离王府,继续跟着夫子上学,意义便不大了。先甭管这段感情是真是假,想用感情取信世子爷,就没必要遮遮掩掩。
因此,进学堂的时候,时倾主动握住了元恺的手,手拉着手,公然登堂入室;又在课堂上频频回头望向元恺,在夫子讲授之时,公然眉目传情……时倾借这些举动,向周围人散发出「他与小世子有一腿」的信息。
这样的信息,一旦在王府里传开,自己也将声名扫地,可是,时倾不在乎,只要能逃出去。
不用专心听课,除了时不时回头勾搭元恺外,时倾挺无聊的,无意中发现自己左手腕子上,靠近脉博的地方,有一个像痣一样的小点儿,殷红如血,娇艳欲滴,颇有触目惊心之感。
咦,哪来的一颗红痣?
时倾分明记得自己手腕子干干净净的,怎么忽然间冒出一颗红痣来?
时倾细细回想了一下,记得好像昨晚上……嗯,就是元恺叫小厮上来捆他的时候,他曾感觉腕上传来一阵钻心的灼痛,那灼痛的位置,似乎正好是红痣的位置。
时倾伸手摸了摸,并无凸感,也没有灼痛传来,好像只是一颗普通的红痣。他心头忽然生出一个想法:随离该不是遁着这颗痣出现的吧?
哎,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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