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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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不是没有一起野餐过,艾丽还会甜甜地叫着琼恩,“叔叔。”

    琼恩还和艾丽玩过抛高高,甚至还当大马给她骑,在他没有孩子的时候,把艾丽完全当成了自己的孩子宠爱着。

    她的笑声像是铃音一般。

    此时她的眼睛还是漂亮的像是天空一样的蓝色。

    眼睛,蓝色。

    然而这个时候,琼恩才意识到,如果窟庐塔族的人情绪没有波动的话,眼睛是不可能变成火红眼的。

    被心底的欲望蛊惑着,琼恩残忍地虐杀了艾丽,生生的挖掉了艾丽因为惊慌不解甚至怨恨而产生的火红眼,装进了福尔马林液体里面,然后藏到了一边。

    琼恩是第一次做这些,他只把艾丽的尸体扔在一旁,又害怕被罗斯发现。

    他成年后当了狩猎者,知道该怎么引诱野猪,他让野猪啃食了艾丽的尸体。

    之后再算着福斯回来的时间,跳下去和野猪搏斗,把自己弄得奄奄一息,如果不是罗斯回来的话,说不定自己也会被野猪啃掉。

    福斯看着女儿残缺的尸体,果然没有怀疑琼恩,他悲痛欲绝,天蓝色的双眸盛满了悲伤,变得像是夕阳一般的暗沉的红色,一点儿也不美。

    明明已经哭成这样,福斯却还是拿着墨镜把自己的眼镜遮挡起来,然后把命垂一线的琼恩带回家,之后才匆匆忙忙地收敛了女儿的尸体。

    过了一周后,琼恩稍微能走动了,就害怕夜长梦多去了山上,打算把他藏起来的火红眼拿回家,然后他立马买下飞机票,带着全家离开这里。

    然而他却怎么也找不到他藏起来的火红眼了。

    琼恩一惊,连忙回到家里。

    迎接他得就是双眼泛着红光的罗斯,他家里已经一片狼藉,父亲、妻子和儿子倒在了血泊之中。

    琼恩还想要解释,“福斯,我不是故意的,我的儿子快病死了。”

    “所以你就杀了我的艾丽吗?”罗斯疯了一般大喊大叫,“她还那么小,那么相信你,你不仅虐杀了她,还让野猪啃食她的尸体。”

    罗斯杀了琼恩。

    “红眼恶魔”的传说也再次笼罩在了卢克森小镇。

    而莫科斯家族当时在这里种了两年毒品了,也是因为这样才知道了窟庐塔族居然隐居在此处。

    简直就是意外之喜。

    不过可惜的是,六十年过去了,窟庐塔族早就把自己的地理位置隐藏得更加隐秘,他们有智慧,还懂得利用草木,做出迷宫,再也不是普通的陷阱了。

    无论怎么派人去,都找不到窟庐塔族的聚居地。

    知道了琼恩的一家四口灭门事件的真相,再配合莫科斯家族的情况也差不多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莫科斯家族一开始就想要找个不错的地方种毒品,三十五年前发现了这块区域,过了五年又建了飞机场,之后发生了“红眼恶魔对琼恩一家四口灭门”事件,他们可不是卢克森小镇这群没见识的乡巴佬,一下子就知道了这里是窟庐塔族的聚集地。

    不过一时找不到人,就这么蹉跎了三十年,先等到了猎人协会来做保护区了。

    不过他们也没有什么也没有干,猎人协会崛起之后,“窟庐塔族”是少数民族,又是七大美色的受害者,而七大美色又是某位已经嗝屁了的猎人搞出来的,这种特殊的三重关系,代表窟庐塔族是猎人协会的重点保护民族。

    而在发生“琼恩灭门惨案”之后,也不知道什么情况,在外面居然也出现了窟庐塔族,这才引起了猎人的注意。

    莫科斯家族就更加不好下手了,只得不停地加深卢克森的镇民对窟庐塔族的仇恨。

    事实上这些年发生的几起杀人的事件,实际上是莫科斯家族为了灭口干的,但都被挂在了窟庐塔族身上。

    老背锅侠了。

    只要矛盾越积越深,等莫科斯家族搞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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