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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枚胸针。”他说。

    我不自觉摸了摸自己的胸口,一枚小小的吊坠妥贴地藏在那里。

    傅之珩站起来帮我把胸针别好,钻石镶嵌的玫瑰花加了细细的流苏,日光一晃,照出细碎的银光。

    “这是我自己做的。”他说,“原本想找珠宝工坊,后来一想,你的漂亮玩意已经够多了,不如我自己做个丑的。”

    我用指尖碰了碰胸前的玫瑰,说:“不丑,只是俗气。”——这么多钻石和红宝石,好像不要钱一样。

    傅之珩轻哼一声,捏了捏我的鼻尖说:“我就是俗人。”

    回到家信箱里躺着一封新的信,沈南屿每个月都寄信过来,早几天或晚几天,我和傅之珩都习惯了。

    这次随信一起过来的还有一片蒲公英书签,沈南屿在信里说,这是他春天时在田野里摘的,祝我新婚快乐。

    我疑惑于这种巧合,抬眼望向傅之珩,见他心虚地移开目光,低头摸了摸鼻子。

    “我破坏了你们的订婚宴,他一定还在记恨我,所以故意告诉我他在为你准备婚礼。”

    沈南屿笔触轻松,在信里告傅之珩的状。

    “有什么了不起的。说的好像你已经喜欢上他了一样。”

    “哥哥,你答应我,别那么快喜欢他好不好……非要喜欢的话,别那么多,一点点就好,不然他又要尾巴翘上天。”

    我从信里抬眼,傅之珩已经悄悄钻进厨房,正若无其事地搅打奶油,准备给我做答应好的芝士蛋糕。

    收回目光继续读信,沈南屿依旧洋洋洒洒写了好几页,讲他最近的生活和对我的想念。

    “昨天上英语课,大家学了一个新的词组,once in a life t,一生一次。

    我想,我遇见你,也是once in a life t。

    一生一次,一次一生。

    ……

    你一定不会相信,一所学校从一年级到六年级的小孩都在一起上课。看到他们我才发现,其实我以前过得并不算糟,至少你的出现让我明白我该往哪走、我努力的意义是什么。

    所以我也想多为他们做一点,就像你曾经为我做的,把头顶灰蒙蒙的天空撕开一道裂口,让外面的光照进来。

    直到现在,你仍然是照亮我的光。”

    第99章

    [三年后]

    我不该一念之差,硕士毕业后又申请了一个博士。现在只读了一年,我就觉得自己要毕不了业了。

    可是为什么读书看起来对一些人来说那么简单,比如沈南屿……

    三年来沈南屿每个月雷打不动给我写一封信,我离开前曾妄想他独自生活一段时间后渐渐忘记我,回归正常的人生轨道,可是他不仅没有,反而在逐渐成熟的过程中变得更加执着,也更加坚定自己要什么。

    第一年他去山村支教。

    第二年他回到大学,用半个学期修完学分,完成论文顺利毕业,与此同时申请到一所以法学和经济学闻名世界的藤校,毕业后拿着最高奖学金去读了这所学校的法学硕士。

    第三年也就是今年,他硕士毕业,拒绝了Cravath和Wachtell递来的橄榄枝,往苏黎世这边投了几份简历,也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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