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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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梦华就把我带进了泽华,让我开始熟悉公司业务。

    在公司的两年我的各项成绩都做的很不错。

    所以在我二十岁生日的那天,季梦华当众宣布我将是在他之后新的泽华董事长。

    只是比起这个,我好像还是更喜欢花园里那几株在昨夜盛开了的茉莉花。

    岚京的天气总是很坏,很冷。

    能种的出喜温热不抗冻的茉莉,是一件很难的事。

    那好像是老天爷可怜我这么多年的无声寂寞从而随手施舍给我的生日礼物。

    那年的生日后不久,我就遇到了三次绑架和一次汽车爆炸。

    主谋要么是商场上的敌手要么就家族里眼红我的亲戚。

    我其实早就知道,岚京是一座冰冷到不适合人生存的城市,却也依旧和很多人一样,麻木的住在里头,心甘情愿的做一具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

    我曾经在三毛的《滚滚红尘》里读到过这样一句话。

    是男主角对女主角说的话。

    他说:“韶华,你没有披肩,我没有灵魂。”

    我想,我和他是很像的,清醒的明白,然后清醒的沉沦。

    唯一不同的是,我的世界里空荡到根本找不到没有披肩的韶华。

    我想,我比他还要可悲上几分。

    而这一切,在我遇到木荀开始,变得不一样了。

    我喜欢漫河这个小地方,那的人都很纯粹古朴,那里的冬天都是潮湿温暖的。

    也是在这里,我遇到了木荀。

    这个小孩,像一束柔和的光,照在我早已结冰多年的心田上。

    从此,我开始不甘愿就这样做一个行尸走肉。

    我不敢承认我喜欢这个小孩,却又不得不承认。

    我害怕我自己喜欢他,很害怕很害怕。

    可是我骗得了所有人,却骗不了我自己。

    阿荀问我喜不喜欢他,我不敢回答。

    我像一个胆小的懦夫,将我的爱意埋入尘埃里。

    因为我时常觉得,像我这样的人,根本不配得到这样纯粹的爱。

    在我一天比一天确定我爱木荀的时候,我也一天比一天害怕,害怕岚京的那些疯子会知道木荀的存在,我害怕木荀会被我连累。

    让我没想到的是,率先知道的人是我那个变态父亲。

    他说我和他是一样的人。

    我没法接受,我不允许我和他成为同种人。

    那个雨夜,我背着小孩回家,第一次叫他阿荀。

    从那天开始,我开始盘算,盘算自己是不是能给这个小孩一个家。

    也是从那时候开始,我知道,我和齐珂不是同种人。

    在漫河的每一分每一秒,我都觉得像是偷来的时光。

    我和阿荀说,等到芙蓉花开,我就回来。

    可我一回去,就是齐珂用照片威胁,企图以此来让我答应以公务之便给他出货,我当然不乐意,和他斗法斗了好几个月,最终才险胜。

    我以为那次回漫河总能待上好一阵,却不料没过多久,照片还是传到了季梦华的眼前。

    老爷子受不住刺激当场昏厥,而泽华正逢危难之际,失了主心骨后,更是摇摇欲坠。

    收到消息的我,只能匆匆赶回岚京。

    我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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