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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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我生气了,反正是在做梦!

    呵呵,我手上的短棒又冒火了,还把他伤到了!

    真可怕,怎麽办呢?

    啊,对了,这不是梦吗?我不用担心啦。

    不过即使在梦里,我也要做个大人的样子,不是,而且我这麽大的人把他藏起来不就行了,藏起来,他就是我一个人的了,嘻嘻,我真是棒极了,藏到我以前住的那间房子去,不过他好重啊,怎麽办呢?

    不过反正是梦啦,在梦里我会有无穷的力量,不过为什麽在梦里也好累呢?我要睡了,不想做梦了。我要睡觉!我要睡觉!我要睡觉!

    七、

    今天的梦是所有天中最棒的,我竟然发现门外停著一辆奔驰车,喝,虽然不是我最喜欢的红色,不过黑色也不错,我要开著车子去接他了,好了,不写了就到这里吧。回来再写。

    今天我不要再做恶梦,不要做梦!我要睡觉!

    第三十二章

    活生生的矛盾──所谓天才身上有一种生理的矛盾,他时而有许多野蛮的、紊乱的、无意识的冲动,时而又有许多最高和目的 Xi_ng 行为的冲动。

    如果他有一面镜子,镜中便会显示出两种冲动相互并存,相互交织,但也常常相互冲突。

    这麽看来,他时常是不幸的,即使在他最惬意的时候,即使在创作时,同样是如此。因为他忘了正是这时,他在以最高和目的 Xi_ng 行为做著某种幻想的、非理 Xi_ng 的事(这就是一切艺术)──而且不得不做著。

    ──尼采

    父亲说过死後这就是他的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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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埃文将脸深深地埋入掌心里,就像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读完整本日记,泪水无法遏制地在他眼里泛滥,他用手掌抹去,深深地吸了口气,试图控制住他的忧伤,他倾听著脑海里翻腾著的喜悦与悲伤混合而成的巨浪──

    安迪死了!

    他终於死了!

    他竟然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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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本让人读後觉得可笑而可叹的日记,是从安迪在梅森精神病院的病房里搜出来的,此外也找到了日记里写的那把M-1911A1 11.43mm手枪,却只有一把,和两件血衣,那些血迹即使现在看来仍触目惊心。

    警方调查了医院的护士,她们都说看不出安迪有暴力倾向,因为这里的管理很松,特别是对安迪,因为他除了痴呆一点外,并没有其它症状,只要为他准备够了笔和纸後,一般她们从下午的四点到第二天的十点前都不会去打扰他,他在画画时不喜欢人打扰。

    当然也证实到在案发的两天里,安迪的确是多换了两件白衫,这可以算是间接证据了。

    当然对於另一把枪的下落,还有到底是谁打给警局的电话都是没有一丝头绪的事,法医对於那一场车祸的鉴定是两具尸体,一具属於於安德鲁.李,一具属於布兰特.科本,只是按幸存下来的司机的说法,当时那辆奔驰车像不要命一样朝他冲了过来,这种死法实在过於令人不安。

    辛迪.李对於丈夫还活著并就在自己身边的梅森精神病院里这件事以及竟然是自己的丈夫犯下的一切罪行给彻底打击到了,她无法理解自己儿子对此事一言不发的态度,直接与儿子断绝了来往。

    而警方已经决定就此结案,让一切划下句点,不愿再去面对媒体更多的压力,有这麽一个近乎完美的解释对於纽约警局而言已经足够。

    因而此案的结论是安德鲁.李犯下了所有的罪行,艾伦.李在毒发下强暴了自己已经被枪击的哥哥,但这并不是什麽重罪,凭著本森.霍夫曼的精彩辩论,法庭最後竟然以无罪轻易释放了艾伦.李,好象一下子所有的事都尘埃落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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