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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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初。”秦煜打断了他,“如果我是你,这些话我就留到后面再说。”

    忽然被打断,时初还没反应过来,他愣愣地说:“那现在干什么?”

    秦煜:“过来吻我。”

    时初动作顿住了,然而不到一秒,他直起上半身,抬起一条腿半跪在座椅上,用受伤的那只手撑住座椅靠背,另一只手揽住秦煜的后脑勺,俯身亲了上去。

    旁边的年轻警察干咳一声,终于舍得移开了他的视线。

    作者有话说:

    吉——时——已——到——,送——入——洞——哦不好意思忘了不让写这个

    第89章

    这一天过得实在兵荒马乱。

    时初从早晨背着包出门到晚上坐在警局,期间的经历称不上跌宕起伏,却也耗费了不少心力。

    做笔录的时候,他思绪比平时迟缓不少,在等待警察出去拿东西的间隙,甚至差点儿连眼皮也合上。

    向德光那边应该没什么问题,不论他具体是怎么说的,在警察再一次来到时初面前,用客气的语气告诉他今天可以回去了时,时初就知道自己赌对了。

    晚上十点整,他从警局大门走出来,看见秦煜的车停在路边。他熄了火,正靠在驾驶位上阖眼小憩。夏天空气闷热,车窗是打开的,他将胳膊搭在窗边,左手在窗外垂下去,大概是没有真的睡着,仔细看会发现他的手指在以规律的频率小幅度地动作,像是随着音乐打拍子。

    秦煜报的警,也随着时初去警局说明了一下情况,很快就没他什么事了。后面公司还有事,他得先回去处理,九点多才从公司出来,直接来了警局接时初。

    这所警局不在闹市区,马路上没什么车,街边行人也只有二三,时初却不觉得景象寂寥。

    他脚步渐缓,最后停在人行道上,隔着两棵树,静静看了一会儿车上的人。

    这种时候倦意又全都不翼而飞了,他看得很专注,心脏有一种酸麻又充盈的感受。他今天就像一个情绪转换器,从早到晚,每一个小时里的情绪似乎都不一样。

    无论这些情绪是好是坏,个中滋味他都能自己消化了,唯独在此刻剩下的这一种,他没有能够找到准确词语去形容。

    似乎是手机在响,秦煜睁开眼,窗外的手收回去,一秒后拿着手机放在耳边,说话时透过挡风玻璃看见了时初,招手示意他过来。

    明白了,是幸好。

    夏天的蝉从早吵到晚,犹如滚烫油锅煎炸食物时发出的声音,日夜不休,没完没了。

    时初却在这一刻觉得周遭静谧,一个词从他心头冒了出来,剩下的那种情绪,叫“幸好”。

    或许这个词也能用庆幸代替,但比起这个,幸好则更像一种发自内心的感慨。

    幸好什么?好像说不上来,又好像想说的太多,不知道从何说起。

    总之,幸好。

    走到车边的同时,秦煜也已经讲完了电话。时初没有立刻上车,他站在驾驶位外,看着车内的秦煜,问他:“不是说不用来了吗?”

    秦煜在他问话期间伸展了一下身体,也许是为了更好地听见时初的声音,他顺势趴在了车窗边,以微微仰起的角度看站在车外的时初。

    “晚上没什么事。”秦煜回答他,“还有我很想知道,今天究竟是怎么回事,你好好说清楚。”

    时初却又走了神。

    他的视线从秦煜的眼睛飘下去,最终落到他的嘴唇上。他下唇靠左处有一道浅浅的疤,刚结痂没多久,颜色比其他地方暗一些。

    秦煜不至于连这样不加掩饰的眼神都看不出来,他摸了摸自己唇上的疤,笑得有点无奈,“手不疼了?”

    在警车上那一个突如其来胆大妄为却又手忙脚乱的吻,最终的结果是一个因为姿势不当导致手掌刚止血的伤口再次裂开,一个因为对方的用力过度而被牙齿磕伤了嘴唇。

    总结下来,就是没一个健全的。

    食髓知味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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