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节(1/2)
眼里,只关心另一个问题:“你打算什么时候回酒店?”
姚梦琳真想把文件摔在他脸上,但她知道对方可以轻易躲开,于是气势十足地站起身,潇洒地走下了楼,向蜷缩在毛毯底下的冯诺一道别。
“不再坐一会儿吗?”冯诺一挽留道。
“我不碍你们的事了,”姚梦琳意味深长地看了郑墨阳一眼,“今后我们还会经常见面。”
郑墨阳衷心希望这不会变成现实,但当下他所能做的只有送姚梦琳出门,确保她坐上了回酒店的专车。
“她看起来人很好。”冯诺一在她走后说。
“你觉得世界上的人都很好,”郑墨阳在他眼皮上亲了一记,“刚才看你皱着眉头,怎么了?”
“你记得我那个喜欢摄影的同学吗?”冯诺一说,“他刚才给我发消息,说遇上了一件很奇怪的事。”
出于工作需要,顾承影来到辛甸圣安德肋天主堂拍摄哥特式建筑,受到了神父亲切的接待。
“你不知道当时的情景,阳光从彩绘玻璃上洒下来,他站在教堂中央,好像天使,”顾承影在消息里这样说,“我活了三十年,从来没有这么心动过。而且他看上去一直很关注我,我以为他也对我有感觉。但第二天我再去教堂找他的时候,他站在告解室里不肯出来见我,而且从头到尾只说了一句话。”
“什么?”
“愿主的恩惠慈爱与你同在,”他说,“愿主保佑你平安喜乐,一生顺遂。”
冯诺一沉默了一会儿,说:“我想,他大概还是选择了自己的神明。”
第65章 新的故事
T大新建的食堂十分红火,11点就人流如潮。冯诺一站在门口,庆幸自己不用和学弟学妹抢座位。
回到母校总能带来一些美好的记忆,比如被人认作学生。刚才过来的路上,就有一个运动型帅哥称呼他为“同学”,让他心花怒放到现在。
在他开始靠着墙抖腿时,刚上完课的学生像泄洪时的黄河水一样涌进来。即使在这样的密恐场景里,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等待的人。
来人的身材高挑,体型瘦削,皮肤苍白,一望而知是鲜少出门的室内动物。虽然五官精致到最苛刻的美妆博主也挑不出错,但你看到他的时候是不会注意他的长相的,因为气质实在太过出尘。
气质是个很玄妙的东西,冯诺一其实是不相信它的存在的,因为每一个碰到他的人,在他自曝学历之前,都从来没赞扬过他的气质。
郑墨阳对此不以为怪:“你太可爱了,他们注意不到你的气质。”
“可爱”这种夸奖毫无安慰作用:“你的朋友还说我大智若愚!气质这种东西都是诓人的,我不信有人能第一次见面就判断出对方有没有气质!”
这种定律在林孟商身上是失效的。只需他站在那里,你就能感受到有智慧女神的圣光普照大地。以至于看到他的一刹那,冯诺一脑子里莫名响起了《欢乐颂》。
“不好意思,刚才下课被一个学生拖了一会儿,”林孟商指了指电梯,“我们去三楼教工食堂。”
跟着这个从小被用来打压自己的哥哥上楼之后,冯诺一走进了教工食堂,桌子两旁一对对基本都是中青年组合,明显是导师带着学生来吃饭的。
“我们是不是也很像教授和学生?”冯诺一端着餐盘在他对面坐下来,兴致勃勃地说。
对方对他这种装嫩的行为已经习以为常,把筷子递给他,希望食物能堵住他的嘴。
他们坐在靠窗的位置,正午的阳光打进来,光线比一楼的室内过道明亮得多。即使林孟商几十年如一日的脸盲,也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你不戴眼镜了?”
“我做了近视手术。”
“你是不是还黑了点?”
冯诺一摸了摸自己的脸:“可能是,我去山区呆了一段时间,那儿海拔挺高的,紫外线估计很强。没关系,反正我回来之后也不出门,过几个月就恢复原样了。”
姚梦琳真想把文件摔在他脸上,但她知道对方可以轻易躲开,于是气势十足地站起身,潇洒地走下了楼,向蜷缩在毛毯底下的冯诺一道别。
“不再坐一会儿吗?”冯诺一挽留道。
“我不碍你们的事了,”姚梦琳意味深长地看了郑墨阳一眼,“今后我们还会经常见面。”
郑墨阳衷心希望这不会变成现实,但当下他所能做的只有送姚梦琳出门,确保她坐上了回酒店的专车。
“她看起来人很好。”冯诺一在她走后说。
“你觉得世界上的人都很好,”郑墨阳在他眼皮上亲了一记,“刚才看你皱着眉头,怎么了?”
“你记得我那个喜欢摄影的同学吗?”冯诺一说,“他刚才给我发消息,说遇上了一件很奇怪的事。”
出于工作需要,顾承影来到辛甸圣安德肋天主堂拍摄哥特式建筑,受到了神父亲切的接待。
“你不知道当时的情景,阳光从彩绘玻璃上洒下来,他站在教堂中央,好像天使,”顾承影在消息里这样说,“我活了三十年,从来没有这么心动过。而且他看上去一直很关注我,我以为他也对我有感觉。但第二天我再去教堂找他的时候,他站在告解室里不肯出来见我,而且从头到尾只说了一句话。”
“什么?”
“愿主的恩惠慈爱与你同在,”他说,“愿主保佑你平安喜乐,一生顺遂。”
冯诺一沉默了一会儿,说:“我想,他大概还是选择了自己的神明。”
第65章 新的故事
T大新建的食堂十分红火,11点就人流如潮。冯诺一站在门口,庆幸自己不用和学弟学妹抢座位。
回到母校总能带来一些美好的记忆,比如被人认作学生。刚才过来的路上,就有一个运动型帅哥称呼他为“同学”,让他心花怒放到现在。
在他开始靠着墙抖腿时,刚上完课的学生像泄洪时的黄河水一样涌进来。即使在这样的密恐场景里,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等待的人。
来人的身材高挑,体型瘦削,皮肤苍白,一望而知是鲜少出门的室内动物。虽然五官精致到最苛刻的美妆博主也挑不出错,但你看到他的时候是不会注意他的长相的,因为气质实在太过出尘。
气质是个很玄妙的东西,冯诺一其实是不相信它的存在的,因为每一个碰到他的人,在他自曝学历之前,都从来没赞扬过他的气质。
郑墨阳对此不以为怪:“你太可爱了,他们注意不到你的气质。”
“可爱”这种夸奖毫无安慰作用:“你的朋友还说我大智若愚!气质这种东西都是诓人的,我不信有人能第一次见面就判断出对方有没有气质!”
这种定律在林孟商身上是失效的。只需他站在那里,你就能感受到有智慧女神的圣光普照大地。以至于看到他的一刹那,冯诺一脑子里莫名响起了《欢乐颂》。
“不好意思,刚才下课被一个学生拖了一会儿,”林孟商指了指电梯,“我们去三楼教工食堂。”
跟着这个从小被用来打压自己的哥哥上楼之后,冯诺一走进了教工食堂,桌子两旁一对对基本都是中青年组合,明显是导师带着学生来吃饭的。
“我们是不是也很像教授和学生?”冯诺一端着餐盘在他对面坐下来,兴致勃勃地说。
对方对他这种装嫩的行为已经习以为常,把筷子递给他,希望食物能堵住他的嘴。
他们坐在靠窗的位置,正午的阳光打进来,光线比一楼的室内过道明亮得多。即使林孟商几十年如一日的脸盲,也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你不戴眼镜了?”
“我做了近视手术。”
“你是不是还黑了点?”
冯诺一摸了摸自己的脸:“可能是,我去山区呆了一段时间,那儿海拔挺高的,紫外线估计很强。没关系,反正我回来之后也不出门,过几个月就恢复原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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