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7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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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儿子还小,他就想着让他们高高兴兴,无忧无虑。

    滚滚最喜欢玩水了,先头几次水凉了,方子晨抱他出来,他那个依依不舍的劲,可把方子晨心疼坏了,想玩个水而已,又不是多大的事儿,一口大铁锅就行了。

    赵哥儿自是不反对,就是提一嘴,乖仔如今什么品性,他最是清楚了,勤快,听话,晓得爱护哥哥和弟弟们,还爱搞特权,爱臭美,但总归是没歪的。

    快八岁的孩子了,村里这般年纪的,都开始稳重了起来,因为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可乖仔被方子晨保护得好,无忧无虑的,整天乐呵呵,发癫发得花样百出,依旧还像个孩子,啥子烦恼都没有。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道怎么回事,回复评论久久的都没能显示出来,只能在这儿解释一下了。

    有小可耐说不重要的人物不需要描写详细。

    唐大娘这事儿吧!其实是跟张帆那事儿是一样。我这么写,是因为我是这么想的:

    如果说,我一句话描述,唐大娘要被家里人送给一个会打人的傻子做媳妇,然后她为了逃离家里就去报名征军了,换位思考,我是读者,我感觉不可思议。

    首先这是一个古代的背景,村里的姑娘定是要胆子小一些的,嫁人生子才是正经这种观念几乎对她们来说几乎是从小听到大,深入人心。如果只是单纯的嫁给一个傻子,就让她有了勇气跑去征兵,这有点夸张了,只有她怕极了,真的见了那傻子的害怕之处,真的见了鬼,她怕到了什么地步?才能让她抛弃胆怯,跳出那种十几年的思想,走出这一步,起码这才是合理的,一句话过去,总感觉没有冲击性,小可耐就又感觉夸张。

    对这事儿描写得多,也是古代人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种说法,那傻子不人人害怕,谁会体谅唐大娘?她去征兵,乖仔还收下她了,那乖仔的行为就属于‘包庇’。

    唐大娘后头即使混得好,但她身上依旧有不孝的污点,得不到认可。

    这事儿后头怎么转变,我觉得得写,不然本来汉子当兵女子呆家里伺候公婆才是天经地义,后头老百姓们突然就接受了,怎么接受了?会有些莫名其妙。

    第392章

    安和村。

    粉厂建的不算很大,一来月就竣工了。

    这边周哥儿和刘小文督促着,他们干活认真又不敢懈怠,倒是没出过任何差错。

    工厂建好了,周哥儿给赵哥儿去了信,赵哥儿说让他看着来,给他全权管理,他就不过去了。

    周哥儿和刘小文就自个招了工,还是紧着家里最困难的来,这会两人边商量着边往村里走,村口榕树下,好些妇人正扎着推唠嗑。

    村里都是这样,周哥儿见怪不怪,没留意正要走,却听见她们正在说乖仔。

    刘小文和周哥儿停下了脚步,听了半会儿,听懂了。

    乖仔在安南县招兵,招了个女娃子。

    周哥儿和刘小文听完了没多大诧异,觉得这事儿是他能做得出来的。

    毕竟先头就为了这种类似的事儿,在书院里被孙夫子打得手都肿,猪蹄一样,要换平常人家,那定是认为孙夫子说的有道理,小汉子哪里能老往厨房里钻呢!这是屋里人的活,汉子做了像什么样子。

    当父母的晓得了,没准的还要去书院里赔罪,方子晨和赵哥儿确实是去了——去打了人儿子一顿。

    要说先头这事儿,不支持不赞同的占了一大半,安和县这边,村民们是唯方子晨马首是瞻,但都觉得小少爷和大人这事儿做的不好,实在是出格,训练区里头全是汉子,那唐大娘也是,简直是不知羞耻,可这会儿,唐大娘的事传出来,大家似乎有点能理解她了,家里要是能过得下去,当爹娘的疼一些护一些,有个爹娘的样,她何苦的这般,难道她不晓得这样会被人嚼舌根啊?名声不好,这嫁出去都难,可都是被逼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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