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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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是大麦克每天给他送饭。但那时候他专注于接收原主的记忆,也担心自己表现出不正常,尽量能不说话就不说话躺在床上装意识模糊,在当时他和大麦克没有过多的交流,那十五天里他们俩说的话,还没有昨天一天多。

    至于家人,奥尔也只从他的言谈里,知道他有一位叫做玛莎的妻子。孩子的话,他那个年纪的人是一定会有的,但没想到,是这么可爱的小女孩。

    “爸爸!”小姑娘同样没见过奥尔,她看样子也吓了一跳,绿眼睛和奥尔对视的瞬间,女孩转身就跑进了房间里,大麦克正端着烤盘,他身边站着一位端着汤锅的微胖女士。

    大麦克穿着居家的衣服,一件大衬衫和条纹长裤,袖子高高的挽起,露出满胳膊的毛毛,因为没戴头盔露出一头乱发。他身边的女士看起来大概三十出头,穿着蓝色长裙,用蓝色方巾裹着头发——和小姑娘的那身裙子好像是母子装?

    “别怕,宝贝,他是蒙代尔叔叔。这是安娜。”大麦克轻轻拍着安娜的背,但害羞的小姑娘紧紧抱着大麦克,一动不动。

    “你好,安娜。”奥尔问了一声好,“我就是来送点食物的,毕竟我们未来都要是邻居了。”

    “呃,我……”大麦克想拒绝,但他略犹豫后,笑了起来,伸手接过奥尔的小锅,“确实,我们是邻居了。”

    “另外,我也有些事需要夫人帮忙,能请夫人在每天购买食材的时候,帮我带一份吗?”

    “当然可以。”比德尔夫人,玛莎·比德尔温和的说着,把汤锅放在了桌上,“其实我……我很高兴见到您,您比麦克说得更英俊。”

    大麦克突然朝前走,轻轻碰了一下玛莎,以至于玛莎中途改了话。

    奥尔松了一口气,虽然他已经想好了该如何拒绝,但能干脆一点更好。比德尔夫人的厨艺应该还是出色的,但在缺少调味料的情况下,只靠食材自身的味道,想烹饪出种花家家常菜级别的食物都是极其困难的。

    甜食的烹饪反而相对简单,前提是能买到昂贵的糖和蜂蜜——所以昨天去吃比萨,最后的蛋挞才是主菜吧?

    至于一个富家子为什么会做饭?因为他也是个败家子,会在食物里放很多的调料。

    没营养的客气了两句,奥尔放下锅,转身离开了。

    他走到门口时,细小的声音响起:“再见,蒙代尔叔叔。”原来是小安娜从大麦克身后悄悄露出了半张脸。

    “再见。”

    大麦克的家比奥尔的大得多,奥尔的家本质上来说只有一个房间,比大麦克的客厅还要小一点。这就是老巡警队长和菜鸟巡警的区别,奥尔恍然觉得有种找到人生奋斗目标的感觉。

    回到自己家里,奥尔以为他最多能吃掉半只鸡,还是可以给明天早晨剩下一点的。但当他回过神来时,已经在啃最后一块鸡脖子了。除了送给大麦克的那只鸡腿,只有鸡屁股仍旧是完好的。

    除此之外,他还吃了一张饼,但他现在还不到七分饱。

    这身体竟然是个大胃王吗?

    奥尔感到了一种危机感,这不只是葱姜蒜的问题,还有单纯的是否能吃饱的问题。巨大的生活压力,简直让人窒息。

    这天晚上躺在床上时,奥尔忍不住叹气。不过临睡觉前,他还是努力把白天见到的所有人都在脑海里复盘一下——这两天认识的人,比他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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