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1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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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具尸体。

    猎杀柔弱的猎物总是令魔族快乐的,它一扭头就能咬死、撕碎几个猎物,比和那个拿弓的猎物正面刚快乐多了!鲜血刺激了魔族骨血里的杀戮欲,它变得更加兴奋,但有点不高兴的是这些血味儿很快会勾来别的魔族来抢食。这让护食的魔族有点不开心。它这一种族的习惯是先杀光猎物再慢慢食用血肉,不杀完全部猎物不开餐!

    魔族余光里看见又一支箭飞速向自己射来,并且带着令它从骨子里厌恶又鲜美的气息。

    是什么呢?

    这只年龄不够长的低阶魔族不知道,它是灵气的味道。

    星舰外灯不止照出了魔族的模样,也让大家看见了木绯屿挽弓射箭的英姿。

    泛着金属光泽的长弓,凭空出现在弦上的箭,疾射出去时发出的白光形成的拖尾——原来先前黑暗中的“流星”是少将夫人的武器。

    大家震惊而愣怔,只凭训练出的肌肉记忆去瞄准怪物目标,调整队形,离开怪物附近。

    凡人的速度怎么比得过魔族?

    枪的射速倒是比得过,可他们瞄准的反应速度远远不及,唯有通过战斗经验预判去射击。

    可射中了又如何?电磁枪的弹丸根本无法穿透魔族皮毛。

    破不了防,打得再准都是无效攻击。

    而大家不登舰,星舰上的人就无法用威力更强的星舰武器发动攻击。强行使用的话,任何瞄准上的失误都将率先歼灭队友。

    木绯屿完全不指望凡人拿着破电磁枪搞死魔族,在修真界传得极其恐怖的魔域入侵、魔族岂是如此轻易对付的?

    木绯屿一点余光都不给帝国军人们,在弓弦上同时幻化出三支箭,弓身划过电弧,缠绕上灵力凝成的箭,离弦而出。

    魔族后颈的毛猛然炸开,陌生而可怕的威压直奔面门。

    木绯屿手里这把弓是经过雷劫炼化的,自带几分雷劫之力,也就是天地法则之威,天克邪魔。

    魔族就是世间至邪至魔的种族。

    更可怕的是,这三发附带天雷之力的箭射速极快,快过了电磁枪,快过声速,向着光速追赶。

    魔族避不开这般的箭。

    三箭中两发命中魔族背部,刮破了皮肉,一发刺入其眼眶,幸运地穿透了眼球搅碎脑花。

    木绯屿蹙起眉暗道:失误了。

    他本不想耗费精力斩杀它的。

    若典籍记载无误,这种魔族的弱点是眼睛。和它眼睛对视会中幻觉,但想要轻松一击毙命就攻击它眼睛。

    眼球没有坚实的皮毛保护,最易破防。

    木绯屿用了三支缠绕天雷的箭杀死它,既亏又费力。

    人生中头一次接触魔族而毫无实战经验,错估了敌我双方水平的魔尊有些懊恼,心底却升腾起难掩的舒爽。

    他知道是《戮仙诀》受魔气影响而产生了奇怪念头和冲动。

    理智的做法应该是不断用箭骚扰,乃至逼退对方,而不是动用弓上的雷劫之力,如此相当于动用这把弓的杀手锏。最可气的是他一股脑用了三支。

    在众人震撼的沉默中,木绯屿霍然扬手,抛出形似四枚孔雀翎羽金色灵器,翎羽飞至半空,各自爆出一道光芒,织成一块光幕,迎面撞上数道偷袭而至的黑影。

    又来了四头低阶魔族。长相和他刚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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