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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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见着青年脸上出现复杂的表情,把裤子撩开,一抹鲜红,唐突之下闯入两位的眼里,接着还不等贺瑾开口,就见着青年徒手把卡在肉里的一块玻璃给取了出来。

    然后

    不出意外的。

    血一下飙了一段距离,搞得地面鲜血淋漓,一整个案发现场。

    “……”

    贺瑾转身去找医疗箱,然后把他带到青年脚边,蹲下身来处理伤口。

    “脾气性子收敛些了呗,跟了你这么多年了真是一点都没改。”

    贺瑾没吭声。

    拿着棉球沾上药水,轻柔地擦拭着伤口周围的血迹。

    “嗯,不过我这性子阿也要改。”青年抿唇笑着,“我倒是想试着变成一个绅士啊,你看,我这腿……”

    说着青年指了指腿上的伤,皮肤白皙的腿上有一道疤痕,“就是那次在酒店走廊里被人打的。”

    那是宁华还没做他助理前,就受的伤。

    贺瑾无奈地叹了口气。

    他这个助理,也不是没有缺点,脾气倔强固执,偏偏长得又是清瘦文弱型的,惹得一堆女孩喜欢。

    这次也是。

    远远看着他,被一群姑娘们包围着聊天,就不由觉着羡慕。”

    “我知道。”青年闷哼着,“改这个东西,我也只是随口说说,一个人的习性又怎能轻易地改掉?”

    快要暗下去的天,灰灰朦胧的云层,笼罩在头顶。

    贺瑾把医疗箱放到一旁,拉过青年的腿,用酒精浸透棉签,擦拭着伤口周围的血液。

    “疼……”宁华终于像是忍不住呻吟一声,双手抱着膝盖蜷缩起来。

    “我还以为你真不怕疼来着。”

    听到这一声疼,贺瑾忽而就笑了,都说拥有桃花眼的人,桃花运很不错,这一点应了老一辈人的说话,可这光有桃花,没有真正让心爱的人,爱上自己。

    又有什么用。

    饶是眉眼一弯,说不尽的风情味儿,这混了刚哭过的泪水,简直戳到了人心尖儿去。

    宁华是欢喜贺瑾的长相,否然又怎会如此任劳任怨在他身边做了这么多年,默默无闻的助理。

    倒是他的感情不曾被贺瑾发现。

    他也不允许自己在一个人面前会露出所有的狼狈和秘密。

    就想着……

    远远看着就好。

    是啊,远远看着,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于茫茫人间,相识在擦肩而过,分开亦背道而驰,而最终的相爱,也无非就是得了个用不离开的承诺。

    宁华暗藏着快要冲破出来的情绪。

    如果这个人要疯,那他就陪他疯到底,要是觉得这种勾心斗角的日子过腻了,他也会陪他直至找到心爱的人,目送贺瑾步入婚礼殿堂。

    眨了眨眼,宁华收回眺望窗子外,那歇息在枝头上那圆滚滚肚子还吃的鼓鼓囊囊的胖鸟。

    圆啾啾的,正站在那儿打着瞌睡,还是让冷风吹落到地上的枯枝给吓醒了。

    小家伙东张西望,眼皮子都给睡出三眼皮,哆嗦着,见着没事,只是往树桩子那儿靠了靠。

    继续睡。

    像是一副天塌下来都不关他事,现在只要好好休息。

    是啊,好好休息……

    宁华抿了抿唇:“顾家在国内的财团势力非常强悍,跟我们根本不能比,所以……”

    “所以什么!”贺瑾在收拾给宁华上完药差开的包装,“叶舒北这个人的存在就已经威胁到我了,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有这个能力夺走我的一切。”

    “但是现目前,顾钰好像质疑要护舒北,你跟顾家关系也好,自然知道他的父亲在商业圈有很大的威慑力,不然他怎么会一夜之间拿走我们百分之十五的股份?”宁华低垂着眼睑。

    此话一出,当场就被贺瑾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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