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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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彩虹屁好有水平,人肯定不错,他好喜欢!

    ——

    “老板,再来份杏仁豆腐!”

    “好嘞!”

    横滨中华街的一家川菜馆里,辣得小脸通红的兰澍放下筷子,咕嘟咕嘟灌了小半杯解辣的甜豆浆。

    第一次拿到稿费当然要庆祝一下,所以在深山老林里宅了三天的兰澍来到横滨中华街,选了家川菜馆决定大吃一顿。

    精灵们虽然晒晒太阳月亮都能填饱肚子,但崇尚自然的精灵们可不是素食派,他们除了水果蔬菜也是会吃肉的,毕竟大自然中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动物捕猎也是食物链里正常的一环。

    兰澍在大陆游历时也是吃过辣椒的,可味道始终和记忆里的对不上,现在这火辣辣又让人口舌生津十分过瘾的味道总算对上了,兰澍不禁胃口大开,点的五道菜全都吃光了。

    这不,他又点了一份饭后甜品,老板兼服务员端着做好的杏仁豆腐过来时,看着空空如也的五个盘子和看起来瘦瘦小小弱不禁风的兰澍都有些惊奇,这小哥是真能吃啊!

    兰澍察觉到老板惊奇的目光后,有点脸红,好在他吃辣早就吃得满脸通红看不出来。老板走后,他就舀了一勺软糯雪白的杏仁豆腐送进了嘴里。

    嗯~~好吃!!

    口感很滑嫩,真材实料杏仁的香味很浓,而且甜得也刚刚好!

    兰澍美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游历大陆时他山珍海味也吃了不少,虽然味道都很好吃吧,但家乡的味道总是最难忘、最特别的!

    他还记得以前妈妈也会做杏仁豆腐,小时候每次他考了好成绩妈妈就会做杏仁豆腐奖励他,爸爸也会给他买他最喜欢吃的卤鸡爪,镇上那家卤肉店卖的卤鸡爪又香又软,不费牙很好啃……

    兰澍现在已经记不清爸爸妈妈的模样了,但还记得那份温馨的令他每每想起心里都有些酸酸的感情——

    王,精灵王弗莱维特为了让初生的他走出回忆的深渊免于夭折,使他淡忘了那些身为人时强烈的感情。

    兰澍很感激王的出手相救,没有王的帮助,他可能真的会在长久的思念回忆中消沉死去,可还是……好遗憾。好遗憾。

    从餐馆出来,兰澍的情绪远没有进去时的开心,也因此没了花钱败家的兴致。

    才挣了这么点钱,连找门路办身份证明的手续费都不够,你开心的太早了啊兰澍!

    他在心里教训自己,路过一家书店时,进去补充了稿纸和墨水。

    买完东西出来,兰澍又找到接下来的新目标。

    那就是买一台电脑!

    手写稿子对他来说不累,他有只很喜欢的羽毛笔,这只羽毛笔是出门游历前王送给他的礼物,也是个很珍贵的魔法道具。

    魔法效果是提高使用者的专注度和完成度,不管使用在刻录魔法卷轴还是铭刻符文上的帮助都很大,但对于现在用它来写小说的兰澍来说,就是写字特别流畅丝滑,即便一口气写完三万字手都不累!

    嗯,在想完小说的设定和大致情节后,投递出去的三万字是兰澍一个晚上写出来的,效率十分高,这也是他最初信心满满的原因——瞧他这逆天的创作速度,那些编辑们还不得直呼捡到宝了?!

    用电脑打字可能反而会变慢,但谁说他买电脑是要用来工作的?!

    兰澍在内心叉腰,他是要用电脑玩游戏的!

    欸,不过霓虹好像比较流行游戏卡带,是不是要换成买游戏机?

    Emmmm……资金有限,还是先买电脑吧,电脑能玩的东西更多。

    兰澍谨慎的想。

    ——

    好像有人在跟踪他?

    不确定,观察观察。

    住在深山老林里的兰澍回家的路线自然越走越偏僻,有用金币换钱结果被人尾随经验的兰澍小心了很多。出门财不露白,他也用魔法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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