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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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让周宏忠他们松了口气,不在城里就好。

    城里的刺激源太多,棕熊很容易受到刺激发狂,进而伤人。

    野外地广人稀,它伤人的可能性会小一些。

    时闻带着周宏忠他们一路找。

    追踪棕熊的时候没法开车,大家只能靠两条腿走。

    从动物园走到城郊,他们足足走了大半天,走了二十多公里。

    周宏忠一干人累得不行,请求停下来休息一下,喘口气。

    周宏忠喘息着说道:“这棕熊也太厉害了,几乎马不停蹄地往郊外走啊。”

    时闻:“也没有完全马不停蹄,它在中途还停留了挺长一段时间,并且几次调整路线。这家伙挺聪明的。”

    周宏忠一屁股坐在路边的泥地上:“不聪明也不可能从动物园逃跑了。你们说,它有没有可能跑到一半,跑去冬眠了?”

    时闻想了想:“基本不太可能,没到它觉得安全的环境,它是不会冬眠的。不过它可能觅食去了,它需要把这阵子消耗掉的脂肪补充回来,再找地方冬眠。”

    周宏忠倒吸口冷气:“那就不能放它在外面待太久了,冬天也没什么可吃的,它多半去骚扰牧民了。”

    时闻感觉也是。

    棕熊说是食肉目熊科的动物,其实它是杂食动物,肉食在它的食物比例中占比很低,大部分情况下,连百分之二十都达不到。

    它更多吃草料、谷物、浆果等,有机会才去捕食肉类。

    棕熊,其实没有人类想象中那么凶狠。

    现在这个季节,野外基本找不到食物了。

    棕熊想要进食,找牧民的可能性非常大,它可能溜进牧场偷草料,也可能去抓牛羊。

    牧场里的食物对于野生动物来说太明显了,也非常容易获取。

    休息了十分钟,大家再次站起来,背着武器和水往前走。

    时闻继续辨别地上的爪印和棕熊留下的气味。

    走路的过程实在无聊,时闻跟周宏忠聊天:“你们没试过牵条警犬过来吗?”

    “试了。”周宏忠无奈,“警犬也怕棕熊,恐惧又影响了它们的判断能力,试了一下不行,我们只好自己找了。”

    时闻说道:“我家黑娃它们应该就不会怕棕熊。”

    周宏忠:“那是,你家的狗子从小跟老虎或狼一起长大,能怕棕熊才奇怪。”

    走着走着,时闻发现一个掏开的洞,洞口有毛发和血迹。

    他判断了一下,对周宏忠他们说道:“旱獭的洞,棕熊在这里掏了只旱獭吃。”

    周宏忠仔细辨别:“嚯,还真是。”

    他们继续往前走,没走一会,枯黄的草地上,一丛灌木边,一个肥肥的屁股露了出来。

    周宏忠他们没反应过来,时闻看到的第一眼却明白了怎么回事。

    时闻伸手一拦,压低声音:“别过去,棕熊就在那里,就在二百米开外。”

    “还真是。”周宏忠将胸前的望远镜举起来看,“好大一头棕熊,它是不是睡着了?”

    时闻:“可能在晒太阳休息,麻醉枪呢?这个距离能瞄准吗?”

    他们的声音压得很低,动作也尽量放轻。

    然而,在他们还没来得及用麻醉枪瞄准棕熊的时候,棕熊厚实的圆耳朵忽然动了动,整只棕熊翻身,四肢着地,站了起来,朝这边嘶吼了一声。

    棕熊这种庞然大物突然站起来还挺吓人,察觉到它有攻击的意图,端着麻醉枪的小伙子立即给了它一枪。

    麻醉剂射了出去,却没有打中棕熊。

    棕熊被激怒了,直接朝他们狂奔过来。

    明明只有一只棕熊,快速跑动的时候,声势却非常惊人。

    时闻也是第一次知道,棕熊居然跑得那么快!

    这家伙简直像马儿一样,奔跑的时速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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