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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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当场去世。

    某个忧伤的青年抱着小猫又是狠狠吸了一口。

    被吸得晕头转向的小猫:“喵?”

    接着,谢逢歌便开门进来了。

    “!!”兰笙立即小跑过去迎接:“今天回来好早!”

    谢逢歌拢了拢兰笙的肩膀,错身让开入口的位置,兰笙这才发现他身后还跟了一群搬家公司的人。

    “嗯?搬了什么回来?”

    “钢琴,”谢逢歌回身指引:“从那边上二楼,辛苦再装一下。”

    兰笙一头雾水看着一群人进门、上楼,然后盯谢逢歌:“你从哪里搬来的钢琴?”

    看包装,像是拆了三条腿的三角钢琴。

    谢逢歌微笑道:“前些天路过一家钢琴定制的店铺时,进去试了试,手感、音质都不错。今天再路过,刚好有一台完工,原来的买主因故不能按时交付尾款,我就将它买下了。”

    兰笙:“啊?”

    谢逢歌下巴指了下沙发脚边的吉他,从容解释:“你不是说练吉他太难么,还差的那几首歌,以后我给你钢琴伴奏,可以吗?”

    兰笙脸上闪过一瞬错愕,虽然但是,那些都只是他在和男朋友撒娇找的词儿啊……目的是为了抱抱的时候多摸一会儿腹肌。

    谢逢歌居然连这种小抱怨都记在心上了。

    不过,那种错愕马上被惊喜取代,兰笙双眼发光地看向谢逢歌:“你会钢琴?!”

    “嗯,小时候学过一点。”

    先前两人没谈论过这方面的内容,实则谢逢歌生长在精英家庭,除了必要的文化课,各种兴趣课、国学课、语言课,都是有私人教师单独教导的。

    乐器课是他年幼时最先接触的兴趣课程,除了钢琴,还有小提琴和大提琴。

    不过很久没有接触过了,不知道是不是还熟练。

    谢逢歌带兰笙上楼,等师傅装好钢琴脚,他就坐到了钢琴凳上,试着弹了段《献给爱丽丝》。

    兰笙看那双骨节分明的修长手指掠过琴键,谢逢歌今天也去了公司,此时还是一身正装,他的脊背笔直而刚健,在黑色西装的贴身包裹下,显出一个倒三角的俊美轮廓。

    音符从他指尖流淌而出,显得从容又优雅。

    兰笙不懂音乐,但丝毫不妨碍他沉醉其中。这些旋律好像也沾染了谢逢歌本人的气质一样,变得如松如玉起来。

    清清泠泠的,特别好听。

    没一会儿,谢逢歌停了弹奏。

    兰笙问:“这个曲子叫什么?好耳熟……但是我觉得的你弹得比印象里我从别的地方听到的好听很多!”

    谢逢歌:“献给爱丽丝。很多知名的演奏家都弹奏过。之前也被应用于一些手机铃声中。”

    “哦,难怪这么耳熟。”

    兰笙因为不懂音乐,于是侧面询问:“你在定制店铺试音的时候,那个店主有说你谈的这个曲子特别好听吗?”

    谢逢歌微一摇头,有些无奈笑道:“没有。”

    “啊?这都不夸你弹得好?那一定是店主没有眼光!唔……耳光!啊好像也不对。哦对,没品的老板!”

    谢逢歌笑意更甚,又解释道:“我没在店里弹这个。”

    兰笙:“嗯?”

    谢逢歌:“照理来说,这是我练习最多的曲子,想要信手弹一段,应该是第一时间想起这段的。但是那天我路过店家,从橱窗外面看见了里面的钢琴,我发觉我首先想到的曲子,并非爱丽丝。”

    “嗯?那是什么?”兰笙好奇地看着谢逢歌。

    “《梦中的婚礼》。”

    兰笙一默。

    谢逢歌继续讲述:“所以,严格来说,不是因为想要为你伴奏我才买了这架钢琴,是因为你的出现和陪伴,让我拥有这样愉快的心情,成为一个富有乐趣的人。”

    说完,谢逢歌落下手指再次弹奏起来。

    谢逢歌将这首曲子弹奏得十分温柔美丽,兰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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