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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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每假期周末回到内地,无论是在燕城还是在京市,那些和港湾口味食材倾向用料迥然不同的北方菜色也不会叫花生吃不惯、水土不服,这孩子肠胃好极了。

    要知道小孩子不挑嘴,真的是非常难能可贵的一件事。

    在没遇到挑食的对比参照物之前,两个爸爸一直不觉得儿子乖乖吃饭是件值得谢天谢地的事情。

    和花生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他今年刚满三岁的弟弟,霍长岚,霍老二霍源的儿子。

    长岚出生那年新年假期,郑秋白才见到这难见的二嫂。

    见到本尊郑爷还有点惊讶,然后问霍峋:“你怎么没告诉过我,二嫂是演员?”

    “我只知道她在海外拍戏,但她很火吗?”霍峋不关注海外演艺圈。

    能混上海外大荧幕的亚裔女星,这年头还少之又少,而霍源的老婆俞旻之就是其中之一,不过俞旻之不是单纯的华国人,她是混血,从小在海外长大,和霍源是大学相识。

    谈恋爱的时候死板的丈夫是情趣,但结婚了,为了死板的丈夫和丈夫封建的家庭,放弃演艺事业留在国内相夫教子却不是她的追求。

    于是两个人围绕事业和感情孰轻孰重闹起了分居和离婚,闹了很多年。

    这个离婚协议期搞出来的小孩成功挽救了父母岌岌可危的婚姻,霍源最终驻派企业分公司去了M国,陪伴妻子逐梦和孩子的成长。

    霍长岚在国外出生的,自带绿卡,基本上跟着父母定居海外,逢年过节回来住个一周左右。

    因为长岚是个早产儿,从小身子骨就不好,三岁了,张嘴还是洋文,会说的华国话很稀碎,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实在叫霍老大恨铁不成钢,数落霍老二还不如霍峋会养孩子。

    每次这个小孩回家,霍家的厨子都得使出浑身解数做好吃的宝宝餐,因为霍长岚很挑食。

    葱姜蒜不吃,带一点味道都不行,小孩子的味蕾异常灵敏,苦瓜茄子豆角不吃,河鲜不吃,牲畜下水不吃,牲畜下半身如鸡脚鸭脚牛蹄猪蹄他不吃,上半身如猪头鸭头猪耳朵他也不吃。

    这些不吃的东西就是硬塞到他嘴里他也不会咀嚼,不哭不闹,也不动,就是与大人僵持着。

    一天到晚,长辈想让他多吃点东西,那真是难如登天。

    一顿饭只吃那么一点点,像猫食似的。

    霍长岚性格也像小猫,喜静不喜动,也很认生,和花生磨合了三天,才奶声奶气开口叫“哥哥”。

    在家里,花生会充当霍老大与长岚之间的翻译家,长岚还是说洋文更能表达他的意思和喜好,可大伯是个大老粗,真没学过洋文呢。

    除此之外,还会照顾长岚饭前洗手饭后刷牙,更会把自己舍不得一口气吃完的小舅舅牌巧克力,分给更喜欢吃甜零食的长岚,大方的不得了。

    原本郑秋白和霍峋还有点担心儿子从小就是独生子,又在两家长辈的溺爱下长大,对霍长岚这个弟弟的容忍度不会那么高,没想到是他俩小人之心了。

    花生仔在某些需要承担责任的岗位上,一向尽职尽责,毫不含糊,这似乎是他与生俱来的领袖性格,敬重长辈,爱护幼小,有担当,有才智,却也不缺乏善良。

    不过霍长岚终究不会长时间待在内地,养弟弟如养小猫小狗一般欢喜的花生仔很快失去了乖乖受他‘摆弄’的对象。

    没有弟弟的暑假变得无聊起来,花生仔显得心事重重,终于,他想到要向自己伟大又厉害的Daddy寻求帮助。

    临睡前,穿着睡衣的花生仔敲响了他爸爸们的卧房门,扒着门边可怜巴巴道:“Daddy,我有事求求你呀。”

    “进来说,有什么事情求我?”儿子太过懂事,郑秋白对花生想要的东西,大多也会满足。

    “Daddy可以不可以再给我生一个弟弟妹妹呀?”

    郑爷:?

    靠在床头回复Bryce工作邮件的霍爸爸挑眉,“花生,这件事只求你Daddy可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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