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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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

    周正眼睛飞速眨动,皱眉压下热意,抬手继续翻动看下面的。

    陆方池同学:

    你好,恭喜你考入大学。

    我是你的后辈,就读于海源高中。

    (一个点,墨水的印记。)

    大概是知道这封信送不出去,从这封起,信的内容开始变得简短,想说的话太多,最后都咽回了肚子里,变成一个墨水晕染的句号。

    周正同学:

    展信悦。

    谢谢,也恭喜你考入高中。

    胆小鬼,到现在都没能认识你。

    (粉色信封)

    亲爱的你:

    陆方池同学你好,我叫周正。

    也许你不记得我,甚至对我没有任何印象,但却真实照亮了我生命中的黑暗。

    谢谢你七年前在城中村的小巷里救下了我,谢谢你带我去吃关东煮和牛奶。

    我以你为榜样,一路从小学追随到了大学。(别误会,我不是变态)一开始只是感谢,到大学时才意识到自己的感情。

    今天我收到了大厂offer,终于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青少年,才敢向你表达心意。

    对不起我是科生,文采太差了,我写了又写,改了又改,其实只是想说一句——我喜欢你。

    希望我的表白不要给你带来困扰,并期待你的回信。

    周正的手都在发抖,呼吸声加重,陆方池的回信会是什么呢?

    周正同学:

    你好。Lfcxxx。

    周正啼笑皆非,忘了陆方池也是科生,他的思维逻辑更直线粗bao,直接给了微信号。

    最后一封。

    陆方池:

    你为什么不记得我?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

    字迹潦草,很用力,纸张都被戳破。可见写信人的愤怒。

    周正回忆了下自己当时的心情,可以用暴怒来形容。当时陆方池与谢星已经修成正果,自己的暗恋以失败告终。

    那为什么这么生气呢?因为后来他们进入同个行业,工作上难免有接触,好几个项目都对接接触过几次,但是陆方池竟然不记得他,一点都没有。

    这让周正完全破防,加剧了他心灵的扭曲,导致功成名就后的他对陆方池因爱生恨,见面后再也没有好脸。

    好消息是这种垃圾态度终于让陆方池记住了他,坏消息是陆方池也因此讨厌透了他。

    周正抬手摸了一把脸,拆开最后一封回信。

    周正:

    展信如晤。

    对不起,我是不记得了,现在也想不起来,我不能骗你。

    看到你前面的信,心疼又心酸。谢谢你的喜欢,这么多年辛苦了。

    我没有你说的那么好,坏毛病也很多,我的冷处时常让人跳脚,谢谢你包容我。

    我不善言辞,好像没有正式对你说过“喜欢”,那就在这里说吧。

    我喜欢你,周正。非常非常,非常的喜欢。

    喜欢你撒娇,觉得很可爱,你嘴巴撅起的模样我毫无抵抗力。作精的模样也很迷人,只要不触及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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